1.一种城市机扫车垃圾分离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敞口接料仓、滚筛、位于滚筛下方的沉淀水箱以及震动脱水机,所述敞口接料仓的底部设有一第一输送螺旋,所述第一输送螺旋的出料口落入滚筛的进料口内,所述沉淀水箱内设置有一进料口位于沉淀水箱底部且倾斜向上的第二输送螺旋,所述第二输送螺旋的出料口伸出沉淀水箱且位于震动脱水机的进料侧,所述震动脱水机的出料测与一输送机的进料口对接;所述沉淀水箱的上部设有一用以将漂浮物刮离第二输送螺旋的刮板机构,相对第二输送螺旋的沉淀水箱侧部设有一用以接收刮板机构输送过来的漂浮物的第三输送螺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机扫车垃圾分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滚筛的出料口与一位于第二输送螺旋上方的第四输送螺旋的进料口对接,所述第三输送螺旋与第四输送螺旋之间还设有一位于沉淀水箱外侧壁且实现上述两输送螺旋物料对接的第五输送螺旋。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城市机扫车垃圾分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水箱的一侧壁上开设有溢流口,所述溢流口的离地高度低于第三输送螺旋的进料口离地高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城市机扫车垃圾分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溢流口与一溢流槽连接,所述溢流槽由一水路联通的一对隔板分成左右两个部分,其中左部分与溢流口水路联通,且左部分的出水高度位置低于右部分的进水高度位置,左部分的底部经一泵与沉淀水箱相连,右部分经另一泵与调节水箱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城市机扫车垃圾分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溢流口的进水口高度位置低于溢流口高度位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城市机扫车垃圾分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输送螺旋和第四输送螺旋的底部分别开设有一出水口,第三输送螺旋的出水口与溢流槽的左部分相连,第四输送螺旋的出水口与沉淀水箱相连。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城市机扫车垃圾分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水箱截面成锥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