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交通信号主动增强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支座,支座上端设置有连接座,连接座上端与太阳能板电连接,支座一侧设置有投射管,投射管内设置有发光装置,发光装置包括红色光源和黄色光源;发光装置外侧设置有汇聚装置,汇聚装置包括若干反光片;支座内设置有相互连接的蓄电池和通讯装置,所述太阳能板与蓄电池电连接;所述通讯装置包括相互连接的无线通讯装置和控制器,所述控制器与发光装置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信号主动增强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射管与汇聚装置相接处设置有凸面镜。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信号主动增强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汇聚装置包括设置有投射管外侧的聚光腔,所述聚光腔内布设有若干反光片。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交通信号主动增强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光腔的横截面呈矩形,聚光腔偏离投射管的一侧横截面积大于邻近投射管一侧的横截面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交通信号主动增强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汇聚装置的上设置有位置检测装置,所述位置检测装置与控制器电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交通信号主动增强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位置检测装置包括设置于聚光腔上侧的第一激光传感器和设置于聚光腔底面下侧的第二激光传感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交通信号主动增强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射管的前端倾斜向下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信号主动增强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与信号灯控制装置电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信号主动增强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为单片机。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信号主动增强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蓄电池与信号灯供电装置电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