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用防尘装置,包括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顶部的右端固定连接有升降座(19),所述升降座(19)正表面的下端通过轴承活动连接有转动杆(22),所述转动杆(22)的一侧固定连接有主动锥型齿轮(24),所述升降座(19)内腔的中端通过轴承活动连接有螺纹杆(23),所述螺纹杆(23)的外表面的下端固定连接有从动锥型齿轮(25),且从动锥型齿轮(25)与主动锥型齿轮(24)啮合连接,所述螺纹杆(23)的外表面螺纹连接有活动块(21),所述活动块(21)的右侧固定连接有L型活动板(18),所述L型活动板(18)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支撑杆(17),所述支撑杆(17)的顶部固定连接有通水板(16),所述通水板(16)顶部的前后两端以及右端均固定安装有雾化喷头(15),且雾化喷头(15)与通水板(16)之间的夹角为四十五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用防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底部左右两端的前后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支撑腿(11),且支撑腿(11)的一侧与底板(1)的底部之间的夹角为六十度,所述底板(1)底部左右两端的支撑腿(11),其下端的内表面均通过轴承活动连接有转动轴(2),所述转动轴(2)外表面的前后两端均固定连接有移动轮(1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用防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顶部的左端固定连接有推柄(12),所述推柄(12)的顶部固定安装有PLC控制器(28)。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用防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杆(22)的另一侧固定连接有转动轮(20),且转动轮(20)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活动手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用防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座(19)内腔的一侧开设有滑槽(27),所述活动块(2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滑块(26),且滑块(26)滑动于滑槽(27)的内表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用防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顶部的中端固定连接有蓄水箱(13),且蓄水箱(13)顶部的中端开设有螺纹连接密封盖的注水口,所述蓄水箱(13)顶部的右端固定安装有泵机(14),所述泵机(14)的进水端通过管道与蓄水箱(13)连通,且延伸到蓄水箱(13)内腔的底部,所述泵机(14)的出水端通过管道与通水板(16)连通,所述蓄水箱(13)左侧的下端与底板(1)顶部的左端之间固定连接有蓄电池盒(6),所述蓄电池盒(6)的内腔设置有蓄电池本体(61),所述蓄电池盒(6)左侧的下端开设有充电插口(62)。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用防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前后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支撑板(3),所述支撑板(3)顶部的左端固定连接有卡板(8),所述支撑板(3)的内表面活动连接有活动杆(7),所述活动杆(7)的底部通过轴承活动连接有止动板(5),且止动板(5)的底部固定连接有从动齿,所述止动板(5)顶部的左右两端与支撑板(3)的底部之间固定连接有弹簧(4),所述活动杆(7)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把手(9),所述把手(9)的一端卡接于卡板(8)的内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