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光学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位于电子设备的液晶面板和背光模组之间,所述装置包括:滤波器件和光学传感器,所述滤波器件位于所述电子设备的显示区域,所述滤波器件的反射面朝向所述液晶面板,所述光学传感器位于所述电子设备的非显示区域,
所述滤波器件用于:将所述背光模组发出的光信号透射至所述液晶面板,并反射指纹光信号,反射后的所述指纹光信号传输至所述光学传感器,其中,所述指纹光信号为初始光信号照射到所述液晶面板上方的手指后经过所述液晶面板返回的光信号,所述指纹光信号与所述背光模组发出的光信号的波长不同,所述背光模组发出的光信号为可见光,所述初始光信号为红外光或者紫外光;
所述光学传感器用于:接收所述指纹光信号,所述指纹光信号用于进行指纹识别;
所述装置还包括:
光源,所述光源用于向所述手指发出所述初始光信号,所述光源位于所述液晶面板下方,所述光源位于所述电子设备的非显示区域;
反射单元,所述反射单元位于所述电子设备的非显示区域的所述光学传感器的上方,所述反射单元的反射面朝向所述光学传感器的感光面,所述反射单元用于:接收所述滤波器件反射的所述指纹光信号并将所述指纹光信号反射至所述光学传感器;
所述光学传感器用于:接收所述反射单元反射的所述指纹光信号;
所述装置还包括透射单元,
所述透射单元位于所述滤波器件与所述反射单元之间的光路中,以将所述滤波器件反射的所述指纹光信号透射至所述反射单元的反射面,所述透射单元的光轴平行于所述反射单元的反射面和/或所述滤波器件的反射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滤波器件的反射面平行于所述液晶面板。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单元的反射面平行于所述光学传感器的感光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滤波器件的反射面平行于所述反射单元的反射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滤波器件与所述光学传感器相邻。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射单元的一面朝向所述滤波器件的反射面,以接收所述滤波器件反射的所述指纹光信号,所述透射单元的另一面朝向所述反射单元的反射面,以将所述滤波器件反射后的所述指纹光信号透射至所述反射单元的反射面。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盖板,所述盖板位于所述液晶面板的上方,用于为所述手指提供触摸界面。
8.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包括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指纹识别装置。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为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中的所述电子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