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汽车保险杠用抛光设备,包括弧形承载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承载板(1)上设有抛光机构,所述抛光机构主要由设置在加工在弧形承载板(1)侧表面中心处的一对弧形开口、固定连接在每个弧形开口内两相对侧表面上的若干对条形限制凸起(2)、设置在每个弧形开口内且与所对应若干对条形限制凸起(2)相匹配的条形移动框架(3)、设置在每个条形移动框架(3)内一端且旋转端为水平的一号旋转电机(4)、设置在每个条形移动框架(3)外侧且位于弧形承载板(1)内侧的转动抛光轮(5)、设置在转动抛光轮(5)驱动端且与所述一号旋转电机(4)旋转端之间的转动皮带(6)、固定连接在每个条形移动框架(3)外侧的手握把手(7)、嵌装在每个条形移动框架(3)侧表面上的标尺(8)、设置在弧形承载板(1)两侧的两对挤压螺杆(9)、套装在每个挤压螺杆(9)内侧端面上的弧形吸附块(10)、套装在每对挤压螺杆(9)上且位于弧形承载板(1)外侧的弧形支撑架(11)、固定连接在每个弧形支撑架(11)下表面的一对竖直支撑杆(12)、套装在每个竖直支撑杆(12)下端面上的支撑板(13)、设置在每个支撑板(13)上表面两端处的竖直拧动螺杆(14)、套装在每对竖直拧动螺杆(14)下端面上的支撑承载板(15)、设置在每个支撑承载板(15)下端面上的支撑万向轮(16)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汽车保险杠用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手握把手(7)上均套装有手握软层(17)。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汽车保险杠用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一号旋转电机(4)侧表面均自带有连接电源线(18)。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汽车保险杠用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承载板(1)外侧表面且位于一对弧形开口周围加工有三个弧形通孔,每个所述弧形通孔内均设有弧形透明玻璃(19)。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汽车保险杠用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承载板(1)是均有弹性的承载板。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汽车保险杠用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承载板(1)内侧且位于一对转动抛光轮(5)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折形固定架(20),每个所述折形固定架(20)内侧表面均设有弹性承载杆(21),每个所述弹性承载杆(21)上均套装有清洁软刷(22)。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汽车保险杠用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承载板(1)上下端面均固定连接有弧形弹性遮挡条(23),每个所述弧形弹性遮挡条(23)外侧均设有与所述弧形承载板(1)侧表面之间的两对固定螺钉(24)。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汽车保险杠用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一对所述转动抛光轮(5)的直径相同且宽度不同。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汽车保险杠用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手握把手(7)上均设有与所述弧形承载板(1)外侧表面之间的一对折形拉伸杆(25)。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汽车保险杠用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转动抛光轮(5)的旋转方向与所述弧形承载板(1)相垂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