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治疗肿瘤的药物组合物,所述组合物由黄芩素和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酪氨酸激酶抑制剂为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达可替尼、阿法替尼或奥希替尼。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药物组合物还包括药用辅料,所述药用辅料选自稀释剂、矫味剂、润滑剂、助流剂、以及任选的崩解剂和粘合剂中的一种或多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黄芩素与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浓度比为1:0.025-0.2,优选的,黄芩素与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浓度比为1:0.05-0.2;更优选的,黄芩素与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浓度比为1:0.05-0.067。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黄芩素与奥希替尼浓度比为1:
0.025-0.2;优选的,黄芩素与奥希替尼浓度比为1:0.05-0.2;更优选的,黄芩素与奥希替尼浓度比为1:0.05-0.067。
6.权利要求1-5任意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在制备治疗肿瘤药物中的应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药物组合物在制备抗肿瘤细胞增殖药物中的应用。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肿瘤为肺癌,优选的,肿瘤为非小细胞肺癌。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黄芩素与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浓度比为1:
0.025-0.2,优选的,黄芩素与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浓度比为1:0.05-0.2;更优选的,黄芩素与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浓度比为1:0.05-0.067。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黄芩素与奥希替尼浓度比为1:0.025-
0.2;优选的,黄芩素与奥希替尼浓度比为1:0.05-0.2;更优选的,黄芩素与奥希替尼浓度比为1:0.05-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