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家具或设备不等高缝隙用防鼠装置,包括多个上防鼠板和多个下防鼠板,任意一个上防鼠板下部与其对应的下防鼠板上部铰接连接形成一个可调高度的防鼠板组,其特征在于:还设有一与多个上防鼠板和多个下防鼠板连接的缝隙全支撑机构,缝隙全支撑机构与防鼠板组呈一一对应的关系,所述的缝隙全支撑机构包括至少一个底板组件、多个相互独立的可调高顶板以及设置在底板组件和多个可调高顶板之间的弹簧组件构成,多个可调高顶板的端部之间具有间隙,且任意一个可调高顶板分别通过两组弹簧组件与底板组件相连接;上防鼠板的上部与其对应的可调高顶板铰接连接,下防鼠板的下部分别与底板组件的端部铰接连接;
所述的底板组件由两个底板A和一个底板B构成,其中,底板组件中的底板A或者底板B分别与可调高顶板、上防鼠板以及下防鼠板呈一一对应的关系,底板B位于两个底板A之间并通过连接件连接成一体结构,底板A的一端通过立轴与底板B的端部转动连接以实现底板A与底板B的连接处可前后摆动,底板B的另一端与另一底板A的端部通过水平轴转动连接以实现底板B与另一底板A的连接处可上下摆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家具或设备不等高缝隙用防鼠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弹簧组件由弹簧、螺管B和螺管A组成,弹簧的一端套在螺管B的外缘面上,弹簧通过焊接连接所述螺管B,弹簧的另一端套在螺管A的外缘面上,弹簧通过焊接连接所述螺管A。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家具或设备不等高缝隙用防鼠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板组件,其中底板A的一端设有立轴孔A,底板A的另一端设有双折弯环;底板B的一端设有单折弯环,底板B的另一端设有“Z”形折弯,在“Z”形折弯形成的抬高板中部设有立轴孔B。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家具或设备不等高缝隙用防鼠装置,其特征在于:底板A的立轴孔A与底板B的立轴孔B通过立轴构成铰接连接;底板B的单折弯环穿在另一底板A的双折弯环之间的间隔中后由水平轴串联形成铰接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家具或设备不等高缝隙用防鼠装置,其特征在于:底板A靠近两侧的端部分别设有锥形的钉帽孔A,位于底板A和可调高顶板之间设有两组弹簧组件,两个螺钉的螺杆分别穿过钉帽孔A后连接两弹簧下端螺管B内,在可调高顶板的靠近两侧分别设有锥形的钉帽孔B,另两螺钉的螺杆分别穿过钉帽孔B后连接两弹簧上端螺管A内;
底板B的靠近两侧分别设有锥形的钉帽孔A,两个螺钉的螺杆分别穿过钉帽孔A后连接另两弹簧螺管B内,在另一可调高顶板的靠近两侧分别设有钉帽孔B,两个螺钉的螺杆分别穿过钉帽孔B后连接另两弹簧上端螺管A内。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一种家具或设备不等高缝隙用防鼠装置,其特征在于:上防鼠板的中部由上至下间隔设有多个长圆孔A,下防鼠板的中部由上至下间隔设有多个长圆孔B。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家具或设备不等高缝隙用防鼠装置,其特征在于:下防鼠板的下部设有单连接管A,在底板A的后边部设有双连接管A,下防鼠板的单连接管A插在底板A的双连接管A之间,由连接轴穿在单连接管A和双连接管A的轴孔中形成铰接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家具或设备不等高缝隙用防鼠装置,其特征在于:在上防鼠板下部设有单连接管B,下防鼠板的上部设有双连接管B,上防鼠板的单连接管B插在下防鼠板的双连接管B之间,由连接轴穿在单连接管B和双连接管B中形成铰接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家具或设备不等高缝隙用防鼠装置,其特征在于:可调高顶板的后边部设有单连接管C,上防鼠板的上部设有双连接管C,可调高顶板的单连接管C插在上防鼠板的双连接管C之间,由连接轴穿过单连接管C和双连接管C实现可调高顶板与上防鼠板的铰接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家具或设备不等高缝隙用防鼠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防鼠板与下防鼠板结构相同,在上防鼠板的两侧面由上至下间隔设有多根水平杆,两两相邻的上防鼠板相对面上的水平杆交错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