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基于榫卯结构改良的玩具积木,包括至少两个积木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积木件(1)由至少一个积木单元(10)组成,该积木单元(10)的两端分别具有一个插接头(100),每个插接头(100)包括一具有斜切面(110)的斜切块,该斜切面(110)上沿斜切面(110)的中心环形阵列排布有奇数个形状大小相同的榫头(120),每两个相邻的榫头(120)之间为榫槽(130),其中一个积木件(1)的榫槽(130)与另一积木件(1)的榫头(120)相配合,每个插接头(100)上的各榫槽(130)的内端相互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榫卯结构改良的玩具积木,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接头(100)为由正四棱柱斜切而得的斜切块,所述斜切面(110)的底边与插接头(100)端面的对角线重合。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榫卯结构改良的玩具积木,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插接头(100)上的榫头(120)数目为三个,插接头(100)的斜切面(110)与插接头(100)端面之间的夹角为45°,所述榫头(120)为沿对称面镜像对称的对称结构,且该榫头(120)的对称面所在平面与斜切面(110)的中心垂线重合。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榫卯结构改良的玩具积木,其特征在于:所述榫头(120)包括沿对称面对称设置的两个侧面(121),两个侧面(121)的一端分别与对应的斜切面(110)垂直相连,且两个侧面(121)的另一端通过外端面(122)连接,该外端面(122)包括第一端面(1221)和第二端面(1222),第一端面(1221)与榫头(120)连接的斜切面(110)平行,每个插接头(100)中三个榫头(120)的第二端面(1222)所在平面两两垂直。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榫卯结构改良的玩具积木,其特征在于:各榫头(120)的第一端面(1221)和第二端面(1222)通过曲面(1223)过渡连接,所述第一端面(1221)、曲面(1223)和第二端面(1222)沿两个侧面(121)连接端向外依次连接。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榫卯结构改良的玩具积木,其特征在于:所述积木单元(10)还包括直型杆部(140),所述插接头(100)设于直型杆部(140)的两端。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榫卯结构改良的玩具积木,其特征在于:所述积木单元(10)还包括弧形杆部,所述插接头(100)设于弧形杆部的两端。
8.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基于榫卯结构改良的玩具积木,其特征在于:所述积木件(1)由两个相同的积木单元(10)并列连接而成,且位于积木件(1)同一端的两个插接头(100)沿两个积木单元(10)的连接面对称设置。
9.如权利要求1或6所述的基于榫卯结构改良的玩具积木,其特征在于:所述积木件(1)由四个相同的积木单元(10)中心对称并且相互连接而成,每个所述积木单元(10)两端的插接头(100)沿两个插接头(100)之间的中心面对称设置,且位于积木件(1)同一端的四个插接头(100)的斜切面(110)均朝向背离积木单元(10)对称中心的一侧。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榫卯结构改良的玩具积木,其特征在于:所述积木件(1)由聚丙烯或其他材质一体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