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市政工程施工用的移动照明灯,包括基板(10)和万向轮机构(11),且万向轮机构(11)设置在基板(10)底部四角处,其特征在于,所述万向轮机构(11)包括滚轮(16),滚轮(16)安装在安装件(15)内进行滚动,安装件(15)上端连接在轴承(14)内,轴承(14)连接在基板(10)底部,所述滚轮(16)可通过限位机构进行限位;所述基板(10)中心位置开设有第二螺孔(13),第二螺孔(13)四周设置有照明组件,所述照明组件包括顶板(3)和底板(9),顶板(3)和底板(9)之间通过支撑柱(8)进行连接,支撑柱(8)上活动设置有滑块(7),滑块(7)通过第二螺杆(26)机构进行限位,滑块(7)一侧设置有照明灯(6),照明灯(6)外侧设置有防护架(5),所述底板(9)通过螺栓配合基板(10)上的螺孔固定连接在基板(10)上,且底板(9)可通过螺栓与第二螺孔(13)配合进行连接在基板(10)中心位置,所述多个照明组件可从下到上依次拼接设置在基板(10)中心位置形成多层的照明组件;所述基板(10)四周侧壁上设置有辅助支撑机构(1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用的移动照明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件(15)为柱状结构且其底部开设有安装孔,安装孔内设置有滚轮(16),所述滚轮(16)为圆盘状结构且其一部分露出安装件(15)的安装孔外,滚轮(16)侧面环形阵列开设有一圈限位通孔(18),限位通孔(18)配合限位机构将一侧的滚轮(16)进行限位。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用的移动照明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机构包括限位杆(17),限位杆(17)的直径小于滚轮(16)上的限位通孔(18)的直径,限位杆(17)两端设置有螺纹,限位杆(17)穿过基板(10)一侧的两个滚轮(16)上的限位通孔(18)且两端通过螺母进行限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用的移动照明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螺杆(26)机构包括第二螺杆(26),所述滑块(7)两侧壁上开设有螺孔并配合第二螺杆(26)将滑块(7)固定在支撑柱(8)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用的移动照明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螺杆(26)一端设置有摇杆(25)。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用的移动照明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架(5)包括连接杆(23),多根连接杆(23)通过连接块(24)连接成立方体框型结构并将照明灯(6)笼罩,且一侧的连接杆(23)连接在滑块(7)上下表面。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用的移动照明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灯(6)侧面的连接杆(23)之间设置有网状板或绳网。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用的移动照明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3)和底板(9)上均开设有位置相对应的螺孔,多层照明组件之间可将上层的底板(9)贴合到下层的顶板(3)上并通过螺栓拧紧进行固定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用的移动照明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支撑机构(12)包括支撑块(20),支撑块(20)连接在基板(10)侧壁,支撑块(20)上通过第一螺杆(21)连接有可升降的压板(22)。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施工用的移动照明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块(20)上开设有螺孔,螺孔内设置有第一螺杆(21),第一螺杆(21)下端连接在压板(22)上的小型轴承(27)内,所述第一螺杆(21)上端设置有把手(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