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地下水污染治理强化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将臭氧微纳米气泡水注入含水层或地下水位的第一注射装置和/或将功能微生物菌液注入含水层或地下水位的第二注射装置,还包括放入含水层或地下水位的紫外灯; 所述第一注射装置包括注射套管,所述第二注射装置包括注射套管,注射套管包括一环柱形套管,所述环柱形套管内设置有环柱形内腔夹层;所述紫外灯安装在所述环柱形套管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水污染治理强化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臭氧微纳米气泡水的注入点与所述紫外灯的放置点位于含水层或地下水位中的相同位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水污染治理强化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微生物菌液的注入点与所述紫外灯的放置点位于含水层或地下水位中的相同位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水污染治理强化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注射装置包括臭氧微纳米气泡水发生器和注射套管,所述臭氧微纳米气泡水发生器与注射套管通过第一管路连通,所述第一管路上安装有第一控制阀;所述第二注射装置包括功能微生物菌液存储器和注射套管,所述功能微生物菌液存储器和所述注射套管通过第二管路连通,所述第二管路上安装有第二控制阀。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地下水污染治理强化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环柱形套管顶部或上部设置有至少一个用于注入臭氧微纳米气泡水或功能微生物菌液的注入孔,所述环柱形套管底部或下部设置有至少一个导出孔。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地下水污染治理强化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环柱形套管包括一外套管和一内套管;外套管和内套管之间具有一夹层,外套管顶部和内套管有环形顶板无缝连接,外套管和内套管底部有环形底板无缝连接;所述环形顶板上设置有至少一个注入孔。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地下水污染治理强化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环形顶板上设置有两个注入孔,一个注入孔连接第一管路,另一个注入孔连接第二管路;在环柱形套管底部设置导出孔时,在所述环形底板上设置多个供臭氧微纳米气泡水和/或功能微生物菌液流出的第一导出孔;在环柱形套管下部设置导出孔时,在内套管下部设置有多个供臭氧微纳米气泡水和/或功能微生物菌液流出的第二导出孔;内套管底部与外套管底部对齐,内套管顶部高于外套管的顶部;内套管顶部开口处铰接有保护罩,所述保护罩上设置有线槽;内套管上部外壁上还设置有第一拉耳。
8.根据权利要求1或7所述的地下水污染治理强化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紫外灯包括紫外灯管和透明紫外灯外套管,所述紫外灯外套管一端设置有底板,另一端设置有紫外灯安装座,紫外灯安装座外套设有绝缘保护套;紫外灯外套管顶部还设置有第二拉耳。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地下水污染治理强化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通过线缆与控制阀和紫外灯信号连接。
10.一种地下水污染治理强化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利用权利要求1 9任一项所述地~
下水污染治理强化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包括如下步骤:步骤1)从地面打竖井,至地下水污染层;
步骤2)将第一注射装置插入所述井下,或/和将第二注射装置插入所述井下;将紫外灯放入所述井下;
步骤3)向所述井下注射臭氧微纳米气泡水,同时开启紫外灯;或者开启紫外灯至一定时间后关停,再向所述井下注入功能微生物菌液;或者向所述井下中注入臭氧微纳米气泡水、同时开启紫外灯,一定时间后关停二者,再注入功能微生物菌液;
步骤4)调控臭氧微纳米气泡水的注入量,调控功能微生物菌液的注入量,调控紫外灯的功率等参数,进行地下水中污染物的优化处理。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地下水污染治理强化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微生物菌液为石油降解菌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