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巷道塌陷冲击气浪自动缓冲系统,包括安装在巷道内的传感器、信号处理控制装置和缓冲装置,所述传感器连接信号处理控制装置,信号处理控制装置连接缓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装置包括弹出杆、气囊装置、连接在弹出杆上的气囊承接装置和连接气囊承接装置的阻尼装置,‑所述弹出杆包括第一弹出杆和第二弹出杆,分别安装在巷道的第一侧的两端,所述弹出杆包括垂直或基本垂直于巷道侧壁、埋设在巷道侧壁内并与巷道侧壁固定的中空套杆、套装在所述中空套杆内并可沿中空套杆滑动的内杆,所述中空套杆底部设置能将内杆弹出的弹出机构,所述内杆的长度与巷道宽度相匹配,所述内杆尾端外缘设置限位块,所述中空套杆外端内缘设置与所述限位块相匹配的限位环;
‑在巷道的第一侧和第二侧的上下两端设置轨道,所述轨道上安装滑动装置,所述滑动装置连接阻尼装置;
‑所述气囊承接装置包括设置在四个角上的连接点和网绳,其中靠近巷道第一侧的两个连接点之间设置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两端连接第一侧轨道上的滑动装置,所述连接杆上间隔的连接网绳的一端,网绳的另一端分别连接在另外两个连接点上;另外两个连接点连接转接装置,所述转接装置可脱落的安装在所述内杆的顶端;
‑巷道的第二侧的滑动装置上固定安装与所述转接装置相匹配的承接装置;
‑所述气囊装置设置在气囊承接装置的至少一侧。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巷道塌陷冲击气浪自动缓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囊装置包括与信号处理控制装置连接的触发装置、气体发生单元和气囊。
3.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巷道塌陷冲击气浪自动缓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内杆包括最内层杆和至少一层套装在中空套杆和最内层杆之间的中层杆,所述中层杆内端和外端开口,所述中层杆的内端设置与中空套杆外端内缘的限位环相匹配的限位块,所述最内层杆的尾端设置限位块,所述中层杆外端的内沿设置与所述限位块相匹配的限位环。
4.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巷道塌陷冲击气浪自动缓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弹出机构是设置与所述中空套杆底部连通的气体发生单元,所述气体发生单元内设有气体发生剂,所述气体发生剂连接触发装置,所述触发装置连接信号处理控制装置,所述内杆封闭。
5.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巷道塌陷冲击气浪自动缓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弹出机构是设置在所述中空套杆底部的弹簧和弹簧触发机构,所述弹簧触发机构连接信号处理控制装置。
6.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巷道塌陷冲击气浪自动缓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阻尼装置是液压装置、连接绳索的重物块或弹簧。
7.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的巷道塌陷冲击气浪自动缓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阻尼装置连接减速装置。
8.按照权利要求7所述的巷道塌陷冲击气浪自动缓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减速装置是滑轮组或减速机。
9.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巷道塌陷冲击气浪自动缓冲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巷道的顶部和/或底部内杆轨道,所述内杆顶端安装与所述内杆轨道相匹配的内杆滑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