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集成灶模块的锁死机构,包括集成灶主体(106),集成灶主体(106)内部设有容置空间,容置空间内配合安装有模块主体(105);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空间后端面上安装有后部框架部件(102),两侧面均安装有侧部限位槽(103),底部安装有底部支撑机构(104),前端为开口端,所述后部框架部件(102)上安装有机械锁死机构(101),所述模块主体(105)的侧面安装有与侧部限位槽(103)相配合的侧边凸起(704),后端面上安装有与机械锁死机构(101)相配合的卡接组件,前端面上安装有模块门(70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集成灶模块的锁死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侧部限位槽(103)包括两块相对安装在集成灶主体(106)侧壁上的侧部限位滚轮板(401),两块侧部限位滚轮板(401)之间架设有若干个侧部限位滚轮(402),所述侧边凸起(704)与侧部限位滚轮(402)之间相配合组成侧部滑动限位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集成灶模块的锁死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支撑机构(104)包括安装在容置空间底部的底部支撑横梁(301),底部支撑横梁(301)内侧安装设有若干个滚轮板组件,每个滚轮板组件包括两块相对设置的底部滚轮板(302),两块底部滚轮板(302)之间架设有若干个底部滚轮(303)。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集成灶模块的锁死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后部框架部件(102)包括安装在容置空间后端面上的后部框架(201),后部框架(201)外表面四周均布有若干个限位弹簧(202),中部安装有竖梁(203),锁死机构(101)安装在竖梁(203)上,所述锁死机构(101)包括对称安装在竖梁(203)上部和下部的两个插销支撑板(208)、安装在竖梁(203)中部的导向轮支撑板(204)、插销(210)及绳索(207),所述插销支撑板(208)上设有插筒,插销(210)插接在插筒内,插销(210)上套设有恢复弹簧(209)。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集成灶模块的锁死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轮支撑板(204)上安装有两个相对设置的绳索导向轮(206),导向轮支撑板(204)两侧均设有绳索穿管(205),容置空间两侧均设有集成灶侧板(501),集成灶侧板(501)上设有绳索旋钮(502),所述绳索(207)的一端与插销(210)一侧端部连接,另一端沿着绳索导向轮(206)及绳索穿管(205)与绳索旋钮(502)相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集成灶模块的锁死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成灶侧板(501)上安装有集成灶内侧板(603),所述绳索旋钮(502)通过旋转轴(601)与集成灶内侧板(603)相连接,所述集成灶内侧板(603)上设有与旋转轴(601)相配合的连接套,所述旋转轴(601)上设有绳索挂柱(602)。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集成灶模块的锁死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接组件包括安装在模块主体(105)上的卡槽支架(702)及架设在卡槽支架(702)上的卡槽滚轮(703),所述卡接组件与插销(210)配合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