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汽车门把手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门把手钣金件、导光件和光源芯片,所述门把手钣金件包括外侧件和内侧件,所述导光件设置于所述外侧件和内侧件之间并于所述外侧件和内侧件之间形成发光面,所述导光件包括导光本体,所述导光本体的前后侧面与所述外侧件和内侧件连接,所述导光本体的顶面为发光面,所述导光本体的顶面设有若干楔型配光槽,所述楔型配光槽的斜侧面为散射面,所述导光本体的侧面设有聚光杯,所述聚光杯的前端侧朝向所述导光本体设置,所述聚光杯的轴线与所述斜侧面相交设置,所述光源芯片设置于所述聚光杯的后端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门把手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本体的两个侧面均设有所述聚光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门把手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楔型配光槽等距离间隔并列布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门把手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楔型配光槽的斜侧面设有网格状凸起。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门把手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本体和所述聚光杯为一体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