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固定行走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护腰组件,围合形成一环状结构,用以围设在患者的腰部;
两个支撑组件,所述支撑组件的上端与所述护腰组件转动连接,以能够相对所述护腰组件前后摆动;
两个脚踏组件,各自连接一个所述支撑组件的下端;
连接杆,分别与两个所述脚踏组件转动连接,以能够在所述脚踏组件的带动下沿前后方向摆动;以及,
滑动轴承,安装于所述连接杆,并且所述滑动轴承的外周面与所述脚踏组件接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行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杆的两端各设置一个所述滑动轴承,两个所述滑动轴承各自对应一个所述脚踏组件。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行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杆包括空心杆和连接件,所述连接件的一端与所述连接杆的端部插合,所述连接杆的另一端设有连接轴,所述滑动轴承安装于所述连接轴。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行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杆与所述脚踏组件之间间隔设置。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行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行走器还包括抗压轴承,所述抗压轴承套设于所述脚踏组件与所述连接杆的转动轴。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固定行走器,其特征在于,每一个所述转动轴上套设有两个所述抗压轴承,所述连接杆位于两个所述抗压轴承之间。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固定行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轴为与所述脚踏组件螺接的螺钉。
8.如权利要求1‑7任意一项所述的固定行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杆安装于所述脚踏组件的底面,所述滑动轴承与所述脚踏组件的底面接触。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行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组件与所述护腰组件之间通过轴承套转动连接。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行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行走器还包括推动扶手和连接套筒,所述推动扶手安装于所述连接套筒上,并朝前伸出;所述连接套筒紧密套设于所述支撑组件外,所述护腰组件的底面与所述连接套筒的顶面抵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