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汽车刹车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电源(4)、灯组、连杆(3)和与连杆(3)铰接的推杆(2),所述推杆(2)的另一端与内壁导电的套筒(5)铰接,所述套筒(5)套接在空心的导向柱(10)上,所述导向柱(10)上设置有呈上下分布的至少两个导电开关,所述导电开关包括开设在导向柱(10)侧壁的至少两个截面为圆形的横向导向孔,同一导电开关的所有横向导向孔相对导向柱(10)的中心线上的一点呈中心对称,所述导向孔内安装有弹簧(12),所述弹簧(12)远离导向柱(10)中心线的一端与金属球(11)连接;
同一导电开关的金属球(11)之间通过第一导线(13)电连接在一起,不同导电开关的第一导线(13)分别通过不同的导线与灯组中不同的子灯组的一端连接,所述灯组的所有子灯组的另一端与电源(4)的另一端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刹车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5)的截面为圆环型。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车刹车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电开关为4个,所述导电开关从上至下依次为第一导电开关、第二导电开关、第三导电开关和第四导电开关,分别与第一导电开关、第二导电开关、第三导电开关和第四导电开关连接的子灯组为第一子灯组(9)、第二子灯组(8)、第三子灯组(7)和第四子灯组(6);所述第一子灯组(9)位于灯组的中心,所述第二子灯组(8)、第三子灯组(7)和第四子灯组(6)各自相对灯组的中心线呈轴对称。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汽车刹车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子灯组(9)包括呈4×11矩阵分布的共计44个光源。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汽车刹车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子灯组(8)包括6个呈4×1矩阵分布的共计24个光源,其中位于灯组中心线一侧的12个光源纵向排列。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汽车刹车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子灯组(7)包括6个呈4×1矩阵分布的共计24个光源,其中位于灯组中心线一侧的12个光源纵向排列。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汽车刹车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子灯组(6)包括6个呈4×1矩阵分布的共计24个光源,其中位于灯组中心线一侧的12个光源纵向排列。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汽车刹车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子灯组(9)、第二子灯组(8)、第三子灯组(7)和第四子灯组(6)的上下边缘分别分布在同一矩形的上下边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汽车刹车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子灯组(9)中光源之间的间距大于第二子灯组(8)、第三子灯组(7)和第四子灯组(6)中光源之间的间距。
10.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9任一所述的汽车刹车提示装置,所述连杆(3)远离推杆(2)的一端与汽车脚刹(1)顶部固定连接,所述导向柱(10)安装在靠近脚刹(1)的位置,所述灯组安装在汽车的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