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玻璃钢格栅生产设备,包括工作台(1),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1)的底部左侧和右侧均固定连接有支撑腿(2),所述工作台(1)顶部的左右两侧均固定螺接有固定块(3),所述固定块(3)中部固定螺接有螺纹杆(4),左侧所述螺纹杆(4)的左侧和右侧所述螺纹杆(4)的右侧均固定连接有转动块(5),左侧所述螺纹杆(4)的右侧和右侧所述螺纹杆(4)的左侧均固定连接有抵块(6),所述工作台(1)的顶部中央设置有模具本体(7),左侧所述模具本体(7)的左侧和右侧所述模具本体(7)的右侧均固定连接有挡条(8),所述模具本体(7)上开设有容纳槽(10),所述容纳槽(10)内插接有插接块(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玻璃钢格栅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1)上开设有若干固定孔,且固定孔以相等的距离分布在工作台(1)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玻璃钢格栅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块(3)、螺纹杆(4)、转动块(5)数量均为若干,且呈回字形分布在工作台(1)的顶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玻璃钢格栅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具本体(7)上开设有井字形模槽,且两个相邻的模具本体(7)的模槽相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玻璃钢格栅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角落所述模具本体(7)固定连接的挡条(8)呈L型,侧边中部所述模具本体(7)固定连接的挡条(8)呈I型,且挡条(8)的宽度与模具本体(7)侧边宽度一致,中央所述模具本体(7)四周不连接挡条(8)。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玻璃钢格栅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角落所述模具本体(7)的无挡条(8)的两侧均开设有容纳槽(10),侧边中部所述模具本体(7)除了有挡条(8)的侧边,其他三侧均开设有容纳槽(10),中央所述模具本体(7)四周均开设有容纳槽(1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玻璃钢格栅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纳槽(10)的内径开口尺寸与插接块(9)外径一致,所述容纳槽(10)的开口深度等于插接块(9)宽度的一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玻璃钢格栅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条(8)的高度高于模具本体(7)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