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垃圾输送通道及其缓冲筒体,其特征在于:包括缓冲筒本体(1),所述缓冲筒本体(1)包括上下依次布置的柱筒(2)和锥筒(3),所述锥筒(3)的顶部一侧与所述柱筒(2)的底部一侧相互连通,所述柱筒(2)的顶部一侧固定连通有下落接头(4),所述锥筒(3)的底部中间固定连通有排放接头(5),所述下落接头(4)位于所述排放接头(5)的上方一侧,所述下落接头(4)的顶端以及排放接头(5)的底端均可拆卸连接有下落管道(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垃圾输送通道及其缓冲筒体,其特征在于:所述下落管道(6)的两端均设置有螺纹接头(7),所述螺纹接头(7)分别与所述下落接头(4)的顶端内壁以及所述排放接头(5)的底端内壁可拆卸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垃圾输送通道及其缓冲筒体,其特征在于:所述下落管道(6)的内侧壁以及所述缓冲筒本体(1)的内侧壁均固定有橡胶套垫。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垃圾输送通道及其缓冲筒体,其特征在于:所述下落接头(4)的顶端外侧壁以及排放接头(5)的底端外侧壁均对称固定有第一固定块(8),所述下落管道(6)的两端均对称固定有第二固定块(9),所述第一固定块(8)以及第二固定块(9)的一侧贯穿插接有U型插件(10),所述第一固定块(8)以及第二固定块(9)的一侧贯穿开设有与所述U型插件(10)相对应的插孔(11),位于所述第一固定块(8)以及第二固定块(9)另一侧的所述U型插件(10)上螺纹连接有丝帽(12)。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垃圾输送通道及其缓冲筒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柱筒(2)和锥筒(3)的内腔高度均大于所述下落管道(6)的内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