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大理石加工用的高效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1)、抛光台面(2)、传送辊(3)、顶架(4)、第一电机(5)、第一转辊(6)、固定架(7)、传送带(8)、第一抛光件(9)、第二电机(10)、第二转辊(11)、第二抛光件(12)、第三电机(13)和第三抛光件(14),所述抛光台面(2)设置在所述支架(1)的上方,所述传送辊(3)设置在所述抛光台面(2)之间,所述顶架(4)设置在所述抛光台面(2)的上部,所述第一电机(5)设置在所述顶架(4)的表面,所述第一转辊(6)设置在所述顶架(4)的下部,所述固定架(7)固定所述第一电机(5)的电机转轴与所述第一转辊(6),所述传送带(8)连接所述第一电机(5)的电机转轴与所述第一转辊(6),所述第一抛光件(9)设置在所述第一转辊(6)的外围,所述第二电机(10)设置在所述顶架(4)的表面,所述第二转辊(11)设置在所述顶架(4)的下方,所述第二抛光件(12)设置在所述第二转辊(11)的外围,所述第三电机(13)设置在所述顶架(4)的表面,并且所述第三电机(13)设置在所述第一电机(5)与所述第二电机(10)之间,所述第三抛光件(14)与所述第三电机(13)的电机转轴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理石加工用的高效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送辊(3)设置有若干个,并且若干个所述传送辊(3)的大小结构相同,所述传送辊(3)之间呈等距排列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理石加工用的高效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电机(5)与所述第二电机(10)的型号规格相同,并且对称式的设置在所述顶架(4)的表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理石加工用的高效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转辊(6)与所述第二转辊(11)的大小规格相同,并且所述第一转辊(6)与所述第二转辊(11)处于同一竖直高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理石加工用的高效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抛光件(9)与所述第二抛光件(12)的大小结构相同,并且所述第一抛光件(9)与所述第二抛光件(12)的底部处于相同的竖直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