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油网,用于侧吸下排式集成灶,其特征在于:本油网从上至下分为上部区域、中部区域和下部区域;上部区域、中部区域和下部区域均开设有多个用于过油烟的进烟口,三个区域开设的进烟口的过风面积是一致或不一致的;所述上部区域单位面积内的过风面积小于或等于中部区域单位面积内的过风面积,上部区域单位面积内的过风面积大于下部区域单位面积内的过风面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油网,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区域、中部区域和下部区域开设的进烟口的过风面积是一致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油网,其特征在于:上部区域单位面积内的过风面积小于或等于中部区域单位面积内的过风面积是通过采用上部区域单位面积内开设的进烟口的密度小于或等于中部区域单位面积内开设的进烟口的密度的方式实现的;上部区域单位面积内的过风面积大于下部区域单位面积内的过风面积是通过采用上部区域单位面积内开设的进烟口的密度大于下部区域单位面积内开设的进烟口的密度的方式实现的。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油网,其特征在于:所述进烟口的形状是长条形、圆形或多边形中的一种。
5.一种油网,用于侧吸下排式集成灶,其特征在于:本油网划分为左侧区域、右侧区域,以及位于左侧区域与右侧区域之间、从上至下依次布置的上部区域、中部区域和下部区域;
左侧区域、右侧区域、上部区域、中部区域和下部区域均开设有多个用于过油烟的进烟口,五个区域开设的进烟口的过风面积是一致或不一致的;所述上部区域单位面积内的过风面积小于或等于中部区域单位面积内的过风面积,上部区域单位面积内的过风面积大于下部区域单位面积内的过风面积;左侧区域和右侧区域单位面积内的过风面积一致;左侧区域单位面积内的过风面积小于或等于下部区域单位面积内的过风面积。
6.一种集成灶,包括机头,所述机头包括后吸风通道(1)以及可转动连接在后吸风通道(1)上方的上吸风室(2),其特征在于:在上吸风室(2)的前壁面处安装有权利要求1‑5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