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市政道路施工警示装置,包括底板(1)、警示牌(10),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右端的顶部与滑槽板(3)的底部固定连接,所述滑槽板(3)的顶部与顶板(4)右端的底部固定连接,所述滑槽板(3)的内壁与T型移动块(11)右端的外壁进行滑动连接,所述滑槽板(3)的数量为两个,所述T型移动块(11)的左侧与警示牌(10)的右侧固定连接,所述警示牌(10)顶端的正面开设有矩形槽道(16),所述矩形槽道(16)内部设置有荧光层(17),所述荧光层(17)前方设置有防护板(18),所述顶板(4)的底部与U型连接块(12)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U型连接块(12)的内壁与固定轴(13)的两端固定连接,所述固定轴(13)的外壁与定向轮(14)的内壁固定连接,所述滑槽板(3)底端的左侧与驱动马达(5)的右侧固定连接,所述驱动马达(5)的输出端与转轴(6)的右端固定连接,所述转轴(6)的外壁与绕线辊(7)的内壁固定连接,所述绕线辊(7)的外壁缠绕有钢绳(8),所述钢绳(8)的一端经过定向轮(14)的外壁延伸至与连接块(15)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连接块(15)的正面与警示牌(10)的背面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道路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左端的底部、右端的底部安装有万向轮(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道路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4)的长度、宽度与底板(1)的长度、宽度一样。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道路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T型移动块(11)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T型移动块(11)以警示牌(10)正面的中线为对称轴对称分布在两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道路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板(18)为透明状态,且该防护板(18)的长度、宽度大于矩形槽道(16)的长度、宽度。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道路施工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轴(6)的左端与轴承(9)的内壁进行滚动连接,所述轴承(9)的左侧与另一个所述滑槽板(3)底端的右侧固定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