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处理餐厨垃圾的破碎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管体(1),所述第一管体(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一轴承,所述第一管体(1)的一侧通过第一轴承转动连接有连接管(2),所述连接管(2)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二轴承,所述连接管(2)的一侧通过第二轴承转动连接有第二管体(3),所述第二管体(3)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排污管(4);
所述连接管(2)的一侧开设有贯穿槽(5),所述连接管(2)的一侧通过贯穿槽(5)固定连接有固定仓(6),所述固定仓(6)的内部转动连接有转动块(7),所述转动块(7)的外部固定连接有第一凸起(8),所述转动块(7)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一电机(9);
所述连接管(2)的内部固定连接有第二凸起(10),所述连接管(2)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一齿轮(11),所述第二管体(3)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二电机(12),所述第二电机(12)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二齿轮(1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处理餐厨垃圾的破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贯穿槽(5)的数量为四个,四个所述贯穿槽(5)圆周阵列在连接管(2)的内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处理餐厨垃圾的破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块(7)为圆形,所述第一凸起(8)为锥形,所述第一凸起(8)的数量为若干个,所述第一凸起(8)圆周阵列在转动块(7)的外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处理餐厨垃圾的破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电机(9)固定连接在固定仓(6)的一侧,所述固定仓(6)的内部直径与第一凸起(8)的回转圆直径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处理餐厨垃圾的破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凸起(10)为锥形,所述第二凸起(10)的数量为若干个,所述第二凸起(10)圆周阵列在连接管(2)的内部,所述第二凸起(10)的排列方式为倾斜排列。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处理餐厨垃圾的破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齿轮(11)的直径大于第二齿轮(13)的直径,所述第二齿轮(13)位于第一齿轮(11)的一侧,所述第二齿轮(13)与第一齿轮(11)相啮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