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包括生活垃圾焚烧系统,以及与生活垃圾焚烧系统管道连接的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包括依次相连通的烟气急冷塔、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塔、烟气预热器以及二噁英催化分解器;其中,烟气预热器设于生活垃圾焚烧系统的烟道位置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生活垃圾焚烧系统包括焚烧炉本体,以及设于焚烧炉本体上方的网架状蓄热二燃室;所述焚烧炉本体的侧壁上固设有磁化装置,焚烧炉本体底部通过一次热风道与热风发生装置相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焚烧炉本体的侧壁上对称设置有至少一组脱硝液雾化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烟气急冷塔包括急冷塔塔体,以及设于急冷塔塔体内部的喷水装置、凝雾装置、脱水装置和排水装置;所述喷水装置设于急冷塔塔体顶端的烟气入口处;所述凝雾装置设于急冷塔塔体内部的上方位置处,位于喷水装置的下方;所述脱水装置设于急冷塔塔体内部的中间位置处,位于烟气出口的上方;所述排水装置设于急冷塔塔体的底端,位于烟气出口的下方。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急冷塔塔体内设置有进口温度传感器和出口温度传感器,且进口温度传感器和出口温度传感器均分别与PLC控制器电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3、5中任意一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二噁英催化分解器包括分解器壳体和催化分解装置;所述催化分解装置设于分解器壳体内部,包括至少三组催化模块,每组催化模块均包括通孔板和触媒填料。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每组催化模块的上方均设有一个填料门,所述填料门开设于分解器壳体上。
8.根据权利要求1‑3、5、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烟气急冷塔和布袋除尘器之间还设置有烟气脱硫装置。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烟气脱硫装置包括设于烟气急冷塔和布袋除尘器连通管道上的脱硫剂雾化模块和烟气除尘模块。
10.根据权利要求1‑3、5、7、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布袋除尘器和活性炭吸附塔之间还设置有烟道换热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