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施工用垃圾粉碎设备,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底端固定安装有支撑脚架,所述底座的底端可拆卸安装有吸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装置的表面可拆卸安装有固定板,所述吸附装置的底端开设有储料池,所述底座的顶端固定安装有粉碎室,所述粉碎室的表面固定安装有控制箱,所述粉碎室的内部可拆卸安装有滚筒,所述粉碎室的内部固定安装有挡板,所述粉碎室的顶端固定安装有进料箱。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施工用垃圾粉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料箱的内部可拆卸安装有挤压板,所述挤压板的表面固定安装有液压杆,所述液压杆的一端连接有固定底座,所述固定底座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支撑柱。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施工用垃圾粉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的顶端可拆卸安装有水箱,所述水箱的顶端连通有水管,所述水管的一端固定安装有喷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施工用垃圾粉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装置的内部可拆卸安装有电源,所述电源的表面固定安装有电线管,所述电线管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条形磁铁。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建筑施工用垃圾粉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滚筒的表面固定安装有刀片,所述刀片的材质为高品质的高速钢质构件。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建筑施工用垃圾粉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的内部固定安装有水泵,所述水泵的内部固定安装有连接管,所述连接管的一侧可拆卸安装有开关。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施工用垃圾粉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装置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吸附装置分别位于所述储料池顶端的左侧和所述储料池顶端的右侧。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施工用垃圾粉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挤压板的长度小于所述进料箱的高度,所述挤压板的材质为高硬度的纳米耐磨合金质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