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无配重塔吊,包括与风电塔柱(01)并列设置的塔身(2),所述塔身(2)顶部安装有起重臂(1),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牵拉装置,所述牵拉装置将所述起重臂(1)的后臂(102)拉紧牵引,并可随所述起重臂(1)的转动而相应活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配重塔吊,其特征在于:所述牵拉装置包括牵引绳(3)和导轨(4),所述导轨(4)为固定在所述塔身(2)底部周围的圆形滑轨,所述牵引绳(3)连接所述导轨(4)和所述起重臂(1)的后臂(102),所述牵引绳(3)可以沿所述导轨(4)滑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配重塔吊,其特征在于:所述导轨(4)为不闭合的圆形滑轨,所述导轨(4)的缺口处设有上货区(9)。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配重塔吊,其特征在于:所述导轨(4)下设有底板(401),所述底板(401)宽度大于导轨(4)的宽度。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无配重塔吊,其特征在于:所述塔身(2)的底部设有中心底座(7),所述中心底座(7)四周设有四根放射状均匀布置的底梁(5),每个所述底梁(5)与所述塔身(2)上端之间设有稳固拉绳(6),四个所述稳固拉绳(6)对称均匀布置。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配重塔吊,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底座(7)上均匀设置有四个固定拉环(8),两个位于同侧的所述稳固拉绳(6)穿过同侧所述固定拉环(8)相连。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配重塔吊,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梁(5)下相应地设有放射状底板(501),所述放射状底板(501)的宽度大于所述底梁(5)的宽度。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无配重塔吊,其特征在于:所述导轨(4)固定安装于所述底梁(5)的端部。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配重塔吊,其特征在于:所述起重臂(1)为水平式或动臂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