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室内装修拆除用破碎装置,包括固定底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底座(1)的两侧均安装有第一伸缩结构(2),两个所述伸缩结构(2)的顶部均连接有连接块(7),两个所述连接块(7)的另一侧均连接有竖直向下的固定架(4),两个所述固定架(4)的底部之间连接有水平的固定板(3),两个所述固定架(4)的上方之间连接有水平的圆杆(8),两个所述固定架(4)之间一侧的固定板(3)上安装有相对平行的两个支撑块,两个所述支撑块上固定安装有第二伸缩结构(5),两个所述第二伸缩结构(5)的另一侧驱动连接有安装架(6),所述安装架(6)的顶部等距离连接有若干个支撑架(10),所述安装架(6)的中部通过扭力弹簧(12)套装在圆杆(8)上,所述支撑架(10)的顶部安装有破碎锤(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室内装修拆除用破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伸缩结构(2)包括竖直向上的第一推杆电机,所述第一推杆电机的输出端连接有第一伸缩杆,所述第一伸缩杆的顶部与连接块(7)固定连接,所述第二伸缩结构(5)包括水平的第二推杆电机,所述第二推杆电机的输出端连接有第二伸缩杆,所述第二伸缩杆的另一端设置在支撑架(10)的下方一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室内装修拆除用破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扭力弹簧(12)正常状态下,支撑架(10)呈倾斜状态并与第二伸缩杆呈钝角结构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室内装修拆除用破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底座(1)的一侧侧边安装有控制器,所述第一伸缩结构(2)和第二伸缩结构(5)均与控制器之间电性连接,所述控制器的型号为DATA‑731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室内装修拆除用破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支撑架(10)的两侧均设置有限位块(9),所述扭力弹簧(12)的一侧的扭力条设置在限位块(9)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