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高产猪配合饲料生产用转运设备,包括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顶部固定安装有靠板(2),所述底板(1)的顶部且位于靠板(2)的正面固定安装有传送装置(3),所述靠板(2)的正面固定安装有伺服电机(4),所述伺服电机(4)的输出轴固定安装有丝杠(5),所述丝杠(5)的外表面螺纹连接有滑板(6),所述滑板(6)的正面固定安装有伸缩气缸(7),所述伸缩气缸(7)的底部固定安装有固定板(8),所述固定板(8)的底部左右两侧均固定安装有支板(9),所述支板(9)的外侧固定安装有夹持气缸(10),所述底板(1)的顶部且位于传送装置(3)的正面固定安装有承载环(11),所述承载环(11)的顶部转动连接有内齿圈(12),所述底板(1)的顶部且位于承载环(11)的内侧固定安装有伺服马达(13),所述伺服马达(13)的输出轴固定安装有与内齿圈(12)相啮合的齿轮(14),所述内齿圈(12)的顶部固定安装有输送装置(15),所述输送装置(15)的外表面固定安装有挡板(1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产猪配合饲料生产用转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顶部且位于传送装置(3)的右侧固定安装有输送机,所述底板(1)的顶部且位于输送机的背面固定安装有立板。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产猪配合饲料生产用转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气缸(10)的数量为两个,且两个夹持气缸(10)的对侧均固定安装有夹块。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产猪配合饲料生产用转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顶部且位于承载环(11)和传送装置(3)的外侧均固定安装有皮带机,所述皮带机的数量为三个,所述输送装置(15)的高度与传送装置(3)和皮带机的高度相等。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产猪配合饲料生产用转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16)的数量为两个,且两个挡板(16)均为不完整圆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产猪配合饲料生产用转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靠板(2)的正面且位于丝杠(5)的顶部和底部均开设有滑槽,所述滑槽与滑板(6)滑动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