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用砌砖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对称设置的定位机构,两个所述定位机构之间下方固定连接有第一支撑杆(1),两个所述定位机构之间活动连接有第四支撑杆(10);
所述定位机构底部设置有固定部,所述固定部上固定连接有驱动部,所述驱动部上方活动连接有测量部,所述第四支撑杆(10)的两端与所述测量部固定连接;
所述固定部包括第二支撑杆(2)、固定板(5)、铰接在所述第二支撑杆(2)一端的三脚架(3)、铰接在所述第二支撑杆(2)另一端的电磁铁(4),所述电磁铁(4)与所述固定板(5)磁性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用砌砖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部包括垂直固定在所述第二支撑杆(2)下方的伺服电机(6)、轴接在所述伺服电机(6)上方的螺杆(7)、固定连接在所述螺杆(7)顶部的限位开关(1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筑用砌砖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测量部包括螺纹连接在所述螺杆(7)上的螺杆螺母(8)、固定连接在所述螺杆螺母(8)上的第三支撑杆(9)、固定连接在所述第三支撑杆(9)另一端的标尺(11)、固定连接在所述第三支撑杆(9)上且靠近所述标尺(11)侧的红外感应器(12),所述第四支撑杆(10)两端与所述螺杆螺母(8)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建筑用砌砖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标尺(11)为耐磨塑料。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用砌砖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脚架(3)包括第一支撑腿(301)、第二支撑腿(302)、第三支撑腿(303);所述第一支撑腿(301)、第二支撑腿(302)、第三支撑腿(303)为伸缩可调节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建筑用砌砖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腿(301)、第二支撑腿(302)、第三支撑腿(303)分别与所述第二支撑杆(2)铰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用砌砖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杆(1)与所述第二支撑杆(2)固定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建筑用砌砖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支撑杆(9)与所述第四支撑杆(10)固定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