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产的清水混凝土,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水混凝土由包含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水泥360‑420份、粉煤灰42‑65份、矿粉15‑28份、河砂710‑730份、改性再生粗骨料1100‑1200份、外加剂5.6‑7.8份、复合纤维5‑8.6份、水150‑180份;
改性再生粗骨料采用如下方法制备而成:Ⅰ取废旧混凝土经预处理后制得再生粗骨料,称取20‑35份改性丙烯酸酯乳液喷涂在
90‑110份再生粗骨料表面,制得初包膜再生粗骨料;
Ⅱ称取32‑40份改性硅藻土喷涂在Ⅰ制得的初包膜再生粗骨料表面,经烘干后,制得半成品再生粗骨料;
Ⅲ称取42‑55份壳聚糖膜液喷涂在Ⅱ制得的半成品再生粗骨料表面,经烘干后,制得改性再生粗骨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产的清水混凝土,其特征在于:所述改性丙烯酸酯乳液采用如下方法制备而成:①称取26‑34份水、0.6‑0.8份脂肪醇聚氧乙烯醚、0.4‑0.6份十二烷基硫酸钠混合搅拌
10‑15min后,添加9.7‑10.2份甲基丙烯酸甲酯、7.4‑7.8份丙烯酸丁酯、7.2‑7.5份丙烯酸异辛酯,在45‑58℃条件下乳化25‑35min,再添加0.2‑0.5份引发剂,在75‑85℃条件下反应1‑
3h,制得种子乳液;
②称取9.7‑10.2份甲基丙烯酸甲酯、7.4‑7.8份丙烯酸丁酯、7.2‑7.5份丙烯酸异辛酯、
3.8‑4.2份甲基丙烯酸十二氟庚酯、1.3‑1.6份四甲基四乙烯环四硅氧烷、0.2‑0.5份引发剂混合搅拌后,滴加到①制得的种子乳液中,在75‑85℃条件下反应1‑3h,制得改性丙烯酸酯乳液。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产的清水混凝土,其特征在于,所述改性硅藻土采用如下方法制备而成:
称取30‑45份硅藻土置于65‑80份质量分数2%的硝酸银溶液中,超声分散15‑20min,取出硅藻土经室温烘干后制得改性硅藻土。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产的清水混凝土,其特征在于,所述壳聚糖膜液采用如下方法制备而成:
称取1‑3份壳聚糖置于75‑85份质量分数2%的乙酸溶液中,经搅拌混合后制得壳聚糖膜液。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产的清水混凝土,其特征在于,所述复合纤维由重量比为1:(0.5‑1)的聚丙烯纤维和钢纤维组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产的清水混凝土,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Ⅰ中的预处理包括如下步骤:一级破碎、筛选、清洗、烘干、二级破碎、筛选、清洗、烘干。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产的清水混凝土,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加剂由重量比为1:(0.3‑0.8)的聚羧酸减水剂和糖钙组成。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产的清水混凝土,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①引发剂选用过硫酸钾、过硫酸钠、过硫酸铵中的一种或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