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基于氮杂吡唑‑咔唑‑苯基吡啶的铂(II)配合物磷光材料,其特征在于,其化学式如通式(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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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Y、Y、Y、Y、Y、Y和Y各自独立地为C或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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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 、R 、R、R 和R 各自独立地为氢、氘、烷基、烷氧基、环烷基、杂环基、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氧基、取代或未取代的杂芳基、卤代烷基、卤素、羟基、巯基、硝基、氰基、氨基、羧基、磺基、肼基、脲基、炔氧基、酯基、酰胺基、磺酰基、亚磺酰基、磺酰基胺基、磷酰基胺基、烷氧基羰基胺基、芳氧基羰基胺基、甲硅烷基、烷基胺基、双烷基胺基、单芳基胺基、双芳基胺基、亚脲基、亚胺基或其组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氮杂吡唑‑咔唑‑苯基吡啶的铂(II)配合物磷光材料,其特征在于,其结构式可选:
3.一种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基于氮杂吡唑‑咔唑‑苯基吡啶的铂(II)配合物磷光材料在有机发光元件中的应用。
4.如权利要求3中的在有机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元件为有机发光二极管、发光二极管或发光电化学电池。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发光元件包括第一电极、第二电极及设置于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之间的至少一个有机层;所述有机层包括基于氮杂吡唑‑咔唑‑苯基吡啶的铂(II)配合物磷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