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计算机信息网络工程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服务器端、用户端和商户端;
所述服务器端运行在云端服务器中;所述用户端运行在电脑或手机中;所述商户端运行在电脑或手机中;
所述服务器端包括分类模块、匹配模块和存储模块;所述商户通过商户端登陆到服务器端,并将自身提供的服务类别和联系方式保存到存储模块中;所述用户通过用户端登陆到服务器端,将需要维修的问题输入到分类模块中;所述分类模块对用户输入的问题进行分析,确定问题所属的类别,之后,将问题的类别发送至匹配模块;所述匹配模块从存储模块中保存的商户的服务类别中找出与问题相同的类别的商户,并将该商户的联系方式发送至用户端;
所述用户通过用户端接收到商户的联系方式后,与商户取得联系,进行商谈确定需要商户提供服务后,两者之间签署电子合同,并将电子合同保存在存储模块中;所述商户在与用户签订电子合同后,上门为用户提供维修服务,服务完成后,用户给付维修费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计算机信息网络工程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器端包括监督模块;所述商户在提供维修服务的过程中,通过商户端调用监督模块,对维修全过程进行记录,得到监督视频,并保存到存储模块中;所述监督模块在运行过程中,调用安装商户端的设备的摄像头和麦克风,对维修过程进行拍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一种计算机信息网络工程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器端包括分级模块;所述用户在商户提供维修服务之后,对商户的服务进行评级,且评级共有十级,其中,一级最低;所述商户对用户给出的评级不认可时,商户提出异议,系统管理人员介入后,依据监督视频判断用户给出的评级是否合理;所述用户给出的评级合理,则用户对商户该次的评级有效;所述用户给出的评级不合理,则用户对商户该次的评级无效;
所述商户的评级越低,则匹配模块在匹配过程中,向用户提供该商户的联系方式时的排名顺序越靠后;
所述商户在为用户提供维修服务之后,商户对用户进行评级,且评级共有十级,其中,一级最低;所述用户在商户维修过程中存在恶意找茬、胡搅蛮缠时,商户对用户的评级低;
所述用户对商户给予的评级不认可时,用户申请系统管理人员介入,依据监督视频判断商户给出的评级是否合理;所述商户给出的评级合理,则商户对用户该次的评级有效;所述商户给出的评级不合理,则商户对用户该次的评级无效;
所述用户评级越低,则商户对该名用户提供维修服务的优先级越低。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一种计算机信息网络工程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器端包括信誉保护模块;所述用户与商户商谈完成后,商户提供预计费用额度;所述用户按照商户提供的预计费用额度在信誉保护模块中缴纳用户保证金;所述商户在提供预计费用额度后,在信誉保护模块中缴纳商户保证金;
所述商户对用户家中存在的问题维修完成后,商户和用户共同进行验收;所述商户和用户均验收通过后,用户保证金作为实际维修费用发放给商户,且使用用户保证金支付商户的实际维修费时遵循多退少补原则;所述用商户和用户均通过验收后,商户保证金返还给商户;
所述用户验收不满意认为维修存在不足,且商户认同用户指出的不足之处时,商户重新进行维修,直到用户验收满意;所述用户验收不满意认为维修存在不足,且商户不认同用户指出的不足之处时,系统管理人员介入后,依据监督视频确定不足之处是否存在;所述不足之处确实存在,则要求商户重新进行维修;所述不足之处不存在,则要求用户使用用户保证金作为实际维修费用支付给商户。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一种计算机信息网络工程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商户在缴纳商户保证金时,根据商户的评级需要额外缴纳商户补充金;所述商户补充金=商户保证金‑商户保证金*商户评级/10;所述用户缴纳用户保证金时,根据用户的评级需要额外缴纳用户补充金;所述用户补充金=用户保证金‑用户保证金*用户评级/10。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一种计算机信息网络工程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器端包括回访模块;所述回访模块在系统中随机挑选商户已经完成的维修服务,之后,系统管理人员主动联系用户,调查用户对商户提供的维修服务评价;所述用户在商户进行维修后的一个月内,对商户的维修结果不满意,用户主动通过回访模块向商户进行反馈,要求商户进行重新处理;所述商户对用户的要求认可,则商户重新对用户的问题进行处理;所述商户对用户的要求不认可,则系统管理人员介入,依据监督视频以及问题的当前状态进行判断;所述系统管理人员判定商户的维修结果良好,则商户不需要重新进行维修;所述系统管理人员判定商户的维修结果存在瑕疵,则商户重新进行维修;所述系统管理人员判定商户需要重新进行维修,且商户拒不接收,则回访模块向信誉保护模块发送指令;所述信誉保护模块接收到指令后,将商户缴纳的商户补充金中的一半发放给用户作为补偿;所述用户和商户在维修结束一个月内,未对维修结果提出异议,则信誉保护模块将商户补充金和用户补充金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