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施工用打夯机,包括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上设置有分段打夯装置,分段打夯装置包括分段夯击机构、驱动机构与提升传动机构,主体内中部设置有分段夯击机构,分段夯击机构包括导轨,主体两端分别开设有若干导槽,主体内侧靠近导槽两侧固定连接有导轨,两侧导轨上设置有滑动组件,两侧滑动组件之间设置有夯锤,夯锤与导轨滑动连接,滑动组件用于限制并调节夯锤的运动;主体内两侧设置有驱动机构,驱动机构用于驱动提升传动机构运动;主体外两端分别设置有提升传动机构,提升传动机构用于将驱动机构的动力输送到分段夯击机构内;所述导轨由左右对称的条形导块组成,条形导块固定连接在导槽两侧,两侧条形导块内侧开设有滑槽,滑槽为阶梯状,两侧条形导块外侧固定连接有限位块;所述滑动组件包括连接轴,夯锤两侧相互对称固定连接有连接轴,连接轴上固定连接有弹簧座,弹簧座上固定连接有弹簧,弹簧远离弹簧座一端固定连接有滑动套,滑动套与导槽滑动连接,滑动套靠近弹簧座一端固定连接有导环,导环与两侧条形导块的滑槽滑动连接;所述提升传动机构包括转轴,主体两侧分别转动连接有转轴,转轴两端固定连接有相互对称的连杆,主体同侧连杆之间转动连接有提升控制杆,提升控制杆用于提升并控制夯锤的起落,主体两侧壁分别固定连接有壳体;所述提升控制杆靠近主体一端开设有若干组控制槽,控制槽包括导入槽与导出槽,导入槽与导出槽存在深度差,且深度差与滑槽阶梯之间的高度差一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施工用打夯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包括驱动机与传动组件,驱动机用于提供动力,传动组件用于调节驱动机的动力同时将驱动机的动力导出。
3.根据权利要求1‑2任一所述的建筑施工用打夯机,其特征在于,两侧所述提升传动机构上分别设置有支撑轮。
4.根据权利要求1‑2任一所述的建筑施工用打夯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一端设置有扶手,扶手上设置有控制器,控制器用于控制分段打夯装置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