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让位抗滑双排桩支护结构,包括前排抗滑桩(1)、后排抗滑桩(2)和异形截面冠梁(3),其特征在于,前排抗滑桩(1)通过异形截面冠梁(3)与后排抗滑桩(2)连接,前排抗滑桩(1)和后排抗滑桩(2)沿滑坡走向呈弧形间隔排列,且在靠近滑坡中心线(9)的坡体处紧密布桩,在远离滑坡中心线(9)的两侧坡体处疏松布桩,呈中间密两侧疏形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让位抗滑双排桩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排抗滑桩(1)的桩顶标高高于所述后排抗滑桩(2)的桩顶标高,前排抗滑桩(1)的桩长等于后排抗滑桩(2)的桩长,前排抗滑桩(1)及后排抗滑桩(2)的桩身直径不小于1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让位抗滑双排桩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异形截面冠梁(3)的横截面在前排抗滑桩(1)的桩顶为部分矩形,在后排抗滑桩(2)的桩顶为部分矩形,异形截面冠梁(3)在前排抗滑桩(1)的桩顶为部分矩形与在后排桩(2)的桩顶为部分矩形不在同一水平面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让位抗滑双排桩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异形截面冠梁(3)的最高处为其横截面的上凸曲线的顶点,异形截面冠梁(3)的最低处为后排抗滑桩的桩顶标高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让位抗滑双排桩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排抗滑桩(1)在位于后排抗滑桩(2)的桩顶标高以下的那部分桩身埋入土层中,后排抗滑桩(2)的全部桩身都埋入土层中,异形截面冠梁(3)中位于后排抗滑桩(2)的桩顶之上的矩形部分冠梁及部分的曲面冠梁嵌入坡体中。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让位抗滑双排桩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排抗滑桩(1)和后排抗滑桩(2)靠近滑坡中心线部位分布紧密,两侧分布疏松;紧密分布的桩间距为3~4倍桩身直径,疏松分布的桩间距为4~5倍桩身直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让位抗滑双排桩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排抗滑桩(1)和后排抗滑桩(2)的排距为2~4倍桩身直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