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二价铂金属配合物,其具有通式(I)所示的结构:(I)
其中,
a b c
R、R和R各自独立地表示为甲基、单氘代甲基、二氘代甲基或全氘代甲基;
1 2 3 4 5 1 2 3 4R、R、R 、R和R各自独立地为单取代、双取代、三取代、四取代或者无取代;R 、R、R 、R5
和R各自独立地表示为氢、氘、C1‒C24的烷基、C1‒C24的卤代烷基、C1‒C24的环烷基、C1‒C24的烷氧基、C1‒C24的芳基、C1‒C24的杂芳基、C1‒C24的芳氧基、卤素、环烯基、杂环基、烯基、炔基、羟基、巯基、硝基、氰基、氨基、单或二C1‒C24的烷基氨基、单或二C1‒C24的芳基氨基、酯基、腈基、异腈基、烷氧基羰基、酰氨基、烷氧基羰基氨基、芳氧基羰基氨基、磺酰基氨基、氨磺酰基、氨基甲酰基、烷硫基、亚磺酰基、脲基、磷酰胺基、亚胺基、磺基、羧基、肼基、甲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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烷基或取代的甲硅烷基或聚合的基团,且两个或两个以上邻近的R 、R 、R、R 和R选择性链接形成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二价铂金属配合物,其中所述二价铂金属配合物具有如下之一的结构:
。
3.有机发光器件,其包括阴极、阳极和有机层,其中所述有机层为空穴注入层、空穴传输层、发光层、电子传输层和电子注入层中至少一层,其中所述有机层包含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二价铂金属配合物。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有机发光器件,其中所述有机层为发光层,所述发光层还包含主体材料,其中所述主体材料与所述二价铂金属配合物的体积比为1:99至99:1。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有机发光器件,其中所述有机发光器件为全彩显示器、光伏器件、发光显示器件或有机发光二极管。
6.显示或照明装置,其包括权利要求3所述的有机发光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