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载物车底盘,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驱动单元,该驱动单元包括第一车架(1)和第一履带(10);所述第一履带(10)上设有第一夹板(7)、第一主动轮(8)和从动轮(9),所述第一主动轮(8)和所述从动轮(9)均可旋转地安装到所述第一夹板(7)上,所述第一夹板(7)与所述第一车架(1)相连;任意相邻所述第一车架(1)通过连接件(22)可拆卸连接,所述第一车架(1)相互配合并使车架上表面形成一个平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载物车底盘,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板(7)通过转向台(6)与所述第一车架(1)相连,所述转向台(6)用于驱动所述第一夹板(7)转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载物车底盘,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板(7)连接有连接杆(4),所述连接杆(4)铰接有连杆(20),所述连杆(20)另一端与所述转向台(6)铰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载物车底盘,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板簧(14),所述板簧(14)一端通过板簧固定架(12)与所述转向台(6)相连,所述板簧(14)另一端通过板簧连接板(13)与所述转向台(6)相连,所述板簧(14)还与所述连接杆(4)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载物车底盘,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主动轮(8)高于所述从动轮(9),从而使第一主动轮(8)和从动轮(9)之间形成倾角(19)。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载物车底盘,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主动轮(8)设置有若干个,若干个第一主动轮(8)相互配合,从而使所述第一履带(10)顶面形成一个平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载物车底盘,其特征在于,所述从动轮(9)设置有若干个,若干个从动轮(9)相互配合,从而使所述第一履带(10)底面形成一个平面。
8.一种全地形载物车,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一种载物车底盘,其中第一车架(1)两侧均包括第一履带(10),转向台(6)和两侧的第一主动轮(8)分别与3个独立的驱动机构(5)相连,该驱动机构(5)与所述第一车架(1)相连。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全地形载物车,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转向台(6)两侧的第一夹板(7)连接与同一个连接杆(4)上,所述连接杆(4)通过两个独立的连杆(20)与所述转向台(6)铰接,两个所述连杆(20)设置在所述转向台(6)两侧。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全地形载物车,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车架两端还设置有拉车挂杆(2),所述第一车架(1)固定连接有小连接板(21),所述拉车挂杆(2)两端与所述小连接板(21)转动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