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基于BIM技术的施工电梯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电梯主体和至少一个防护门;
其中,电梯主体的底部具有第一空间,所述第一空间的一侧与所述电梯主体的外部连通,所述第一空间的另一侧与所述电梯主体的内部连通,所述第一空间内具有第一驱动杆,所述电梯主体的内部设置有第二驱动杆,所述第一驱动杆的一端与所述第二驱动杆的一端连接;
所述防护门包括门体和门体支撑部,所述门体的底部呈圆弧状,所述门体支撑部的底部具有第二空间,所述第二空间的一侧与所述门体支撑部的外部连通,自所述第二空间的外部向内部依次设置有第一限位件、滑块和弹性件,所述滑块的上部设置有圆弧形凹槽;所述门体支撑部上还设置有与所述滑块上圆弧形凹槽配合的U形卡件,其中,所述弹性件在自然状态下,所述U形卡件的底部与滑块上圆弧形凹槽以外的区域抵接,所述U形卡件的上部的U形槽将所述门体卡入其内;所述弹性件在挤压状态下,所述U形卡件的底部进入到所述滑块的圆弧形凹槽中,且所述U形卡件的上部的U形槽脱离所述门体;
其中,所述第二驱动杆用于驱动所述第一驱动杆至少部分离开所述第一空间,并进入所述第二空间,以挤压所述滑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BIM技术的施工电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梯主体的内部设置有第一固定板,所述第一固定板上设置有第一开口,所述第一开口的宽度大于所述第二驱动杆的外径;
其中,所述第二驱动杆的另一端可以穿过所述第一开口,所述第一开口中具有所述第二驱动杆活动的空间,以使得所述第二驱动杆带动所述第一驱动杆移动。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于BIM技术的施工电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梯主体的内部设置有复位组件,所述复位组件的一端与所述第二驱动杆连接,所述复位组件对的另一端固定在所述电梯主体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于BIM技术的施工电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U形卡件上设置有第二限位件,所述第二限位件位于所述第二空间内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于BIM技术的施工电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件为弹簧。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于BIM技术的施工电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门位于施工平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