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驱动机构下沉的摇摆底座,包括底座、驱动机构和摇摆机构,所述摇摆机构与底座可摆动地连接,且该摇摆机构与驱动机构传动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的顶面设有左支撑板和右支撑板,所述左支撑板的底部和右支撑板的底部之间设有前支撑杆和后支撑杆,所述前支撑杆的底部和后支撑杆的底部之间设有底板,所述驱动机构设于底板的顶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驱动机构下沉的摇摆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摇摆机构包括两左摇摆臂和两右摇摆臂,所述左摇摆臂的顶部与左支撑板的左侧面铰接,所述两右摇摆臂的顶部与右支撑板的右侧面铰接,所述两左摇摆臂和两右摇摆臂均前、后间隔地布置,对应的左摇摆臂和右摇摆臂之间设有连杆,该连杆与驱动机构传动连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驱动机构下沉的摇摆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包括电机、两轴承安装座、偏心轴、偏心轴套及联动件,所述两轴承安装座均设有轴承,所述偏心轴设于两轴承安装座的轴承之间,所述电机的输出轴设有主皮带轮,所述偏心轴的一端设有从皮带轮,所述主皮带轮和从皮带轮之间设有皮带,所述偏心轴套穿过联动件,所述偏心轴穿过偏心轴套,所述联动件横向地设置,所述联动件和连杆之间设有传动杆。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驱动机构下沉的摇摆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包括电机、两第一轴承安装座、转动轴、两第二轴承安装座、偏心轴套及联动件,所述两第一轴承安装座均设有第一轴承,所述转动轴设于两第一轴承安装座的第一轴承之间,所述电机的输出轴设有第一主皮带轮,所述转动轴的一端设有第一从皮带轮,所述第一主皮带轮和第一从皮带轮之间设有第一皮带,所述两第二轴承安装座均设有第二轴承,所述偏心轴套穿过联动件,该偏心轴套穿设有偏心轴,该偏心轴穿设于两第二轴承安装座的第二轴承之间,所述第一从皮带轮的一侧设有与其同轴的第二主皮带轮,所述偏心轴的一端设有第二从皮带轮,所述第二主皮带轮和第二从皮带轮之间设有第二皮带,所述联动件横向地设置,所述联动件和连杆之间设有传动杆。
5.如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一种驱动机构下沉的摇摆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为圆杆,所述传动杆包括“U”形连接件和连接杆,所述“U”形连接件的一端与联动件连接,该“U”形连接件的另一端与连接杆的一端连接,所述连接杆的另一端与连杆连接。
6.如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一种驱动机构下沉的摇摆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为中部下凹的扁形杆,所述传动杆为“U”形连接件,该“U”形连接件的一端与联动件连接,该“U”形连接件的另一端与扁形杆的中部连接。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驱动机构下沉的摇摆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两左摇摆臂的左侧设有左支撑件,该左支撑件与两左摇摆臂的中部连接,该左支撑件呈“┙ ”形,所述两右摇摆臂的右侧设有右支撑件,该右支撑件与两右摇摆臂的中部连接,该右支撑件呈“ ┕”形。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驱动机构下沉的摇摆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支撑件的横向部分设有前、后布置的两左竖杆,所述右支撑件的横向部分设有前、后布置的两右竖杆,所述两左竖杆的高度和两右竖杆的高度均高于左支撑板和右支撑板的高度,所述两左竖杆的顶部设有左支撑杆,所述两右竖杆的顶部设有右支撑杆。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驱动机构下沉的摇摆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支撑件的横向部分设有左竖杆,所述右支撑件的横向部分设有右竖杆,所述左支撑板的顶部和右支撑板的顶部均设有下凹的切口,所述左竖杆的顶部和右竖杆的顶部之间支撑座,该支撑座的顶面设有抖动机构。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驱动机构下沉的摇摆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支撑件的横向部分设有前、后布置的两左竖杆,所述右支撑件的横向部分设有前、后布置的两右竖杆,位于在前的左竖杆和右竖杆的顶部之间设有前横杆,位于在后的左竖杆和右竖杆的顶部之间设有后横杆,所述左支撑板和右支撑板位于前横杆和后横杆之间,所述前横杆的顶部和后横杆的顶部之间设有抖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