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燃烧炉头,其特征在于:包括本体,本体包括第一炉段及第二炉段;
第一炉段一端形成安装面,第一炉段的侧壁设置多个第一通孔,第一炉段内形成燃烧池,燃烧池呈圆柱形;
第二炉段一端与第一炉段另一端一体连接,第二炉段与第一炉段之间形成台阶,台阶上设置第二通孔,第二炉段的内径小于第一炉段的内径,第二炉段另一端形成底环,底环上设置第三通孔,第二炉段内形成雾化池,雾化池呈倒圆台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烧炉头,其特征在于:每一第一通孔由第一炉段外侧壁至第一炉段内侧壁倾斜向上设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燃烧炉头,其特征在于:每一第一通孔的轴向中心线与水平面所形成的角度为10度至30度,各个第一通孔的轴向中心线相交于第一炉段内一点。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燃烧炉头,其特征在于:第一通孔的个数为8‑16个。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烧炉头,其特征在于:台阶包括台阶底面及台阶顶面;第二通孔包括第二外通孔及第二内通孔,第二外通孔由台阶底面延伸至台阶顶面,第二内通孔由台阶底面与第二炉段外侧壁的交接处延伸至台阶顶面。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燃烧炉头,其特征在于:每一第二外通孔的轴向中心线与竖直面所形成的角度为10度至30度,各个第二外通孔的轴向中心线不相交;每一第二内通孔的轴向中心线与竖直面所形成的角度为10度至30度,各个第二内通孔的轴向中心线相交于第一炉段内一点。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燃烧炉头,其特征在于:第二外通孔的个数为20‑28个;第二内通孔的个数为4‑8个。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烧炉头,其特征在于:第二炉段的底部轴向延伸形成安装圆环;第三通孔包括第三外通孔及第三内通孔,第三外通孔位于安装圆环一侧,第三内通孔位于安装圆环另一侧。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燃烧炉头,其特征在于:每一第三外通孔的轴向中心线与竖直面所形成的角度为10度至30度,各个第三外通孔的轴向中心线相交于一点;每一第三内通孔的轴向中心线与水平面所形成的角度为90度。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燃烧炉头,其特征在于:第三外通孔的个数为4‑8个;第三内通孔的个数为4‑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