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防水防潮的建筑楼宇电照明设备,包括安装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1)的底表面固定连接有防护罩主体(2)和照明装置主体(3),所述照明装置主体(3)位于防护罩主体(2)的内部,所述防护罩主体(2)上设置有开合机构(4),所述照明装置主体(3)上设置有清洁机构(5);
所述开合机构(4)包括滑条块(401),所述滑条块(401)的后端面与防护罩主体(2)的前端面固定连接,所述滑条块(401)的外表面滑动套接有滑动块(402),所述滑动块(402)的前端面固定连接有第一转轴(403),所述第一转轴(403)的外侧壁转动套接有两个转动套杆(404),所述防护罩主体(2)的底部铰接有两个开合门(405),两个所述开合门(405)的前端面均固定连接有第二转轴(406),两个所述第二转轴(406)的外侧壁分别与两个转动套杆(404)远离第一转轴(403)的一端转动套接,所述防护罩主体(2)的前端面固定连接有两个限位孔,所述滑动块(402)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连接板(407),两个所述连接板(407)的前端面均螺纹连接有螺纹限位钉(408),两个所述螺纹限位钉(408)的一端分别贯穿两个连接板(40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水防潮的建筑楼宇电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洁机构(5)包括限位板(501),所述限位板(501)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限位板(501)的顶部均与照明装置主体(3)的底部固定连接,两个所述限位板(501)相邻的一面固定连接有两个滑杆(502),两个所述滑杆(502)的外侧滑动套接有滑动板(503),所述滑动板(503)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柔性清洁擦(504),所述柔性清洁擦(504)的顶部与照明装置主体(3)的底部接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水防潮的建筑楼宇电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1)的底表面的整体形状为矩形,所述安装板(1)底表面的四个夹角处均开设有螺纹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水防潮的建筑楼宇电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罩主体(2)的内壁固定连接有两个干燥袋(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