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广告灯箱,包括贯穿开设内腔的灯箱(100)和设置在灯箱(100)内腔里的灯板组件(160),所述灯箱(100)包括展示板(110)和接线板(120),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箱(100)上还设置有上封板(130)、下封板(140)和两个引导板(200),所述上封板(130)覆盖在灯箱(100)内腔的上端口,所述下封板(140)覆盖在灯箱(100)内腔的下端口,两个所述引导板(200)分别固定设置在安装板与接线板(120)相对的端面上,且两个所述引导板(200)遮挡在灯板组件(160)的上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板(200)呈圆弧形设置,所述引导板(200)朝向上封板(130)的端面凸起。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与接线板(120)相对的端面分别开设有容纳槽(220),所述引导板(200)卡设在容纳槽(220)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板(200)与容纳槽(220)靠近上封板(130)的侧壁间设置有密封层(230)。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引导板(200)背向安装板与接线板(120)的端面分别固定连接有挡板(210),所述挡板(210)和引导板(200)分别与安装板和接线板(120)构成引导槽,所述灯箱(100)的侧壁内开设有与外界连通的通孔(170),所述引导槽与通孔(170)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210)和引导板(200)连接的端部低于引导板(200)卡设在容纳槽(220)的端部。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210)背向引导板(200)的端面与上封板(130)抵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板(200)包括引导子板,两个所述引导子板的一端相互连接,两个所述引导子板的另一端低于两个引导子板的连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