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调节支撑组件,包括支撑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座转动连接有第一连接架和第二连接架,所述第一连接架和所述第二连接架的上端均转动连接于同一个水平支撑板,所述第一连接架和所述第二连接架长度相同且平行;所述水平支撑板连接有座椅;
所述第一连接架包括至少两个第一连杆,所述第一连杆的底端均与所述支撑座转动连接,所述第一连杆的上端均与所述水平支撑板转动连接,至少两个第一连杆长度相同且平行;
所述第二连接架包括至少两个第二连杆,所述第二连杆的底端均与所述支撑座转动连接,所述第二连杆的上端均与所述水平支撑板转动连接,至少两个第二连杆长度相同且平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支撑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支撑板固定连接有限位圆盘,所述限位圆盘开设有若干个第二限位槽,所述第一连接架开设有第一限位槽,所述第一限位槽和所述第二限位槽内穿设有定位销;当限位圆盘绕第一连接架转动时,第二限位槽和/或第一限位槽夹紧所述定位销。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支撑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支撑板固定连接有限位圆盘,所述限位圆盘开设有若干个第二限位槽,所述第一连接架开设有第一限位槽;
定位销滑动设置在所述第一限位槽内且可在所述第一限位槽内自由滑动,所述第二限位槽为圆弧槽,当所述定位销滑动到第一限位槽上方时,所述定位销滑进第二限位槽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可调节支撑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槽共设置有三个,位于中间的第二限位槽与所述定位销配合用于平地行走,位于左侧的第二限位槽与所述定位销配合用于爬楼梯,位于右侧的第二限位槽与所述定位销配合用于下楼梯;位于左侧的第二限位槽到中间的第二限位槽距离大于位于右侧的第二限位槽到中间的第二限位槽距离。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可调节支撑组件,其特征在于,位于左侧的第二限位槽设置在所述限位圆盘左侧,位于中间和右侧的第二限位槽均设置在所述限位圆盘右侧。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支撑组件,其特征在于,任意所述第一连杆与任意所述第二连杆长度相同且平行。
7.一种全地形轮椅,包括座椅,所述座椅包括椅面,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一种可调节支撑组件还包括:角度调整机构,所述角度调整机构用于调整座椅的角度,使座椅的椅面始终保持平行;
旋转机构,所述旋转机构用于驱动所述座椅旋转;
所述可调节支撑组件与所述旋转机构相连,所述旋转机构通过所述角度调整机构与所述座椅相连,所述支撑座还连接有行走机构;
当可调节支撑组件绕支撑座转动时,座椅的椅面始终保持平行。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全地形轮椅,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机构包括前履带组件和后履带组件,所述前履带组件和后履带组件分别通过前转动架和后转动架与所述支撑座铰接,所述前履带组件包括前履带段和后履带段,所述后履带段与前履带段之间形成第一夹角,还包括:
转动轴,所述转动轴被设置在所述前履带组件的后端或靠近该后端,且同时该转动轴被设置在所述后履带组件的前端或靠近该前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