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竹纤维加工用竹炭活化装置,包括壳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的底部内壁固定连接有加热器(2),所述壳体(1)的顶部内壁固定连接有电机(3),所述壳体(1)的一端开设有出料口(14),所述壳体(1)的一端内壁固定连接有导料板(15),所述电机(3)的输出轴通过联轴器固定连接有主动轴(4),所述主动轴(4)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放置平台(5),所述放置平台(5)的一端内壁活动连接有连接轴(7),所述壳体(1)的一侧外壁活动连接有活动门(13);
所述连接轴(7)的外壁固定连接有搅拌叶(8),所述连接轴(7)的一端固定连接有齿轮(9),所述壳体(1)的内壁固定连接有限位块(10),所述限位块(10)的内壁开设有容纳槽(11),所述容纳槽(11)的底部内壁固定连接有齿块(12),所述放置平台(5)的底部内壁活动连接有支撑轴(16),所述支撑轴(16)的外壁固定连接有支撑板(17)。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竹纤维加工用竹炭活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放置平台(5)通过主动轴(4)与加热器(2)构成旋转结构,所述放置平台(5)的顶部开设有进料口(6)。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竹纤维加工用竹炭活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轴(7)的一端贯穿放置平台(5)的外壁并伸入容纳槽(11)的内部,且连接轴(7)通过容纳槽(11)与限位块(10)滑动连接。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竹纤维加工用竹炭活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搅拌叶(8)的正视为“L”字形,且搅拌叶(8)的长度小于放置平台(5)的长度。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竹纤维加工用竹炭活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齿轮(9)与齿块(12)相互啮合,且齿块(12)沿限位块(10)的轴向中心线等角度分布。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竹纤维加工用竹炭活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块(10)的正视为“凹”字形结构,且限位块(10)的俯视为环形状。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竹纤维加工用竹炭活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料板(15)的正视为倾斜状,且导料板(15)的顶部高于出料口(14)的底部。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竹纤维加工用竹炭活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17)通过支撑轴(16)与放置平台(5)构成旋转结构,且支撑板(17)的一端与放置平台(5)的内壁相互卡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