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塑胶地板切割用送料机构,包括底板(1)和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顶部开设有两个移动槽,所述移动槽内滑动安装有移动板(2),两个移动板(2)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同一个顶板(3),两个移动槽相互靠近的一侧内壁上开设有同一个内孔,两个移动板(2)相互靠近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同一个位于内孔内的内板(4),所述内孔的后侧内壁上固定连接有第一液压缸(5),所述第一液压缸(5)与内板(4)的后侧固定连接,两个移动板(2)相互靠近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同一个放置板(6),所述顶板(3)上开设有限位腔,所述限位腔内滑动安装有限位板(7),所述限位板(7)的底部固定连接有两个延伸板(8),两个延伸板(8)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同一个方板(9),所述方板(9)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四个压紧板(10),所述限位板(7)的顶部焊接有两个弹簧(11),所述弹簧(11)的顶端焊接于限位腔的顶部内壁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塑胶地板切割用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机构包括固定安装于底板(1)顶部的两个支撑板(12),两个支撑板(12)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同一个架体(13),所述架体(13)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二液压缸(14),所述第二液压缸(14)上固定连接有推板(15),所述推板(15)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切刀(16)。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塑胶地板切割用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紧板(10)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橡胶垫,橡胶垫的底端与放置板(6)的顶部相接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塑胶地板切割用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腔的底部内壁上开设有两个延伸孔,延伸板(8)滑动安装于延伸孔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塑胶地板切割用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放置板(6)的底部与底板(1)的顶部相接触。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塑胶地板切割用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板(9)的两侧分别与两个移动板(2)相互靠近的一侧相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