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彩灯生产用废弃料处理装置,包括废弃料处理机构(1),其特征在于:所述废弃料处理机构(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支撑装置(2);
所述废弃料处理机构(1)包括箱体(11),所述箱体(11)的内部设置有挤压板(16),所述挤压板(16)的底部设置有支撑板(14),所述支撑板(14)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出料口(13),所述出料口(13)的底部穿过箱体(11)延伸至箱体(11)的外部,所述支撑板(14)的内部开设有滤孔,所述挤压板(16)的侧面固定连接有连接杆(17),所述箱体(11)的内部固定连接有一号固定板(12),所述连接杆(17)的另一端穿过箱体(11)和一号固定板(12)延伸至箱体(11)外部,所述连接杆(17)的顶部与底部且位于一号固定板(12)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齿牙(19);
所述箱体(11)包括阻燃石膏板(112),所述阻燃石膏板(112)的侧面固定连接有阻燃吸音孔板(113),所述阻燃吸音孔板(113)的另一侧固定连接有吸音棉层(114),所述吸音棉层(114)的另一侧固定连接有吸音无纺布(116),所述吸音无纺布(116)的另一侧固定连接有纤维板(115),所述纤维板(115)的内部设置有加强筋(111),所述加强筋(111)的一侧延伸至阻燃石膏板(112)的内部,所述加强筋(111)为两个,所述加强筋(111)在箱体(11)中呈X形分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彩灯生产用废弃料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1)的内部固定连接有齿轮装置(15),所述齿轮装置(15)包括固定块(15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彩灯生产用废弃料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块(151)的内壁左侧固定连接有电机(153),所述固定块(151)的左端设置有齿轮(152)。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彩灯生产用废弃料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153)的输出轴穿过固定块(151)的左侧与齿轮(152)活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彩灯生产用废弃料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挤压板(16)包括二号固定板(161),所述二号固定板(161)的侧面与连接杆(17)固定连接,所述二号固定板(161)的另一侧固定连接有直角齿(162)。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彩灯生产用废弃料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二号固定板(161)的另一侧固定连接有直角齿(162),所述直角齿(162)的表面固定连接有小刺齿(163),所述直角齿(162)的侧面固定连接有尖齿(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