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折叠后可坐的老年人站立拐杖,包括拐杖主支柱(1),拐杖主支柱(1)的顶部设置有用于扶手的弯折部(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弯折部(2)沿中线分开成左弯折部(21)和右弯折部(22),所述的左弯折部(21)和右弯折部(22)之间通过铰链(3)连接,且左弯折部(21)和右弯折部(22)相对于拐杖主支柱(1)的顶面可做开合活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折叠后可坐的老年人站立拐杖,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弯折部(21)和右弯折部(22)底边的中部分别通过铰链(3)与拐杖主支柱(1)的顶面可活动连接,左弯折部(21)和右弯折部(22)底部的外侧设置有凹口(4),凹口(4)内安装有可拆卸的套环(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折叠后可坐的老年人站立拐杖,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套环(5)设置有开口。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折叠后可坐的老年人站立拐杖,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套环(5)的上侧,在左弯折部(21)和右弯折部(22)的外侧面上设置有用于固定左弯折部(21)和右弯折部(22)合起时的锁扣(6)。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折叠后可坐的老年人站立拐杖,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弯折部(21)和右弯折部(22)相对的面通过紧固件(7)可拆卸固定有凳面布(8),所述的凳面布(8)采用柔软有弹性的布料;当左弯折部(21)和右弯折部(22)打开做凳面时,所述的凳面布(8)铺设固定在左弯折部(21)和右弯折部(22)的顶部,做为凳面;当左弯折部(21)和右弯折部(22)合起做扶手时,所述的凳面布(8)卷绕在左弯折部和右弯折部上,作为缓冲垫。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折叠后可坐的老年人站立拐杖,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左弯折部(21)和/或右弯折部(22)弯曲度最大的位置处,所述的紧固件(7)采用螺钉或纽扣;
位于所述左弯折部(21)和右弯折部(22)的起始端和末端的位置处,所述的紧固件(7)采用纽扣或粘扣。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一种折叠后可坐的老年人站立拐杖,其特征在于:所述拐杖主支柱(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支脚(9)。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折叠后可坐的老年人站立拐杖,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脚(9)设置有四个,四个支脚(9)沿中线对称设置。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折叠后可坐的老年人站立拐杖,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脚(9)为可收纳的三脚架,支脚(9)在打开时,呈三脚架状态;支脚(9)被收起时,与拐杖主支柱衔接为独杆状。
10.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一种折叠后可坐的老年人站立拐杖,其特征在于:所述拐杖主支柱(1)的一侧可活动连接有两个辅助支撑柱(11);拐杖主支柱(1)与两个辅助支撑柱(11)在打开时呈三脚架状态,拐杖主支柱(1)与两个辅助支撑柱(11)在合并时,通过锁扣(6)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