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手动泡泡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有固定座以及所述固定座上设有的传动机构,所述传动机构的输入端为曲柄摇杆,所述传动机构包括有第一输出轴和第二输出轴,且第二输出轴的输出转速大于所述第一输出轴的输出转速;所述第一输出轴上设有转动片,所述转动片上设有若干通孔;所述第二输出轴上设有螺旋桨,所述螺旋桨的鼓风方向对着部分转动片;所述手动泡泡机还包括有上开口式的蓄水盒,所述蓄水盒内可存放泡泡液,所述转动片的下半部可部分浸入所述蓄水盒内;通过摇动所述曲柄摇杆可同步带动所述转动片和螺旋桨转动,所述转动片上的通孔经过泡泡液的浸染可形成液膜,当液膜经过所述螺旋桨产生的气流可被吹为泡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动泡泡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固定在所述固定座上的外壳,所述外壳将整个传动机构以及蓄水盒包裹住,同时所述外壳上开设有正对泡泡吹出方向的出泡口,所述外壳上靠近螺旋桨进气一侧还开设有进气口。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动泡泡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内还设有气流约束圈,所述气流约束圈套设在螺旋桨的外侧,且气流约束圈的内径随着气流方向呈缩口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动泡泡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输出轴与所述曲柄摇杆同轴固接,所述第一输出轴设有第一齿轮,所述传动机构还包括有与第一齿轮啮合的第二齿轮以及与所述第二齿轮同轴固接的第三齿轮,所述第二输出轴上设有与所述第三齿轮啮合的第四齿轮,所述第一齿轮的外径大于所述第二齿轮,第三齿轮的外径大于所述第四齿轮。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动泡泡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蓄水盒为可拆卸固定在所述外壳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