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用临时照明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安装箱,所述安装箱的一侧为开口,且铰接安装有侧门,所述安装箱的底部固定安装有四个万向轮;
固定板,所述固定板通过螺栓固定安装在所述安装箱的顶部;
固定螺柱、所述固定螺柱焊接在所述固定板的顶部;
多个支撑组件,多个所述支撑组件设于所述固定螺柱上;
照明组件,所述照明组件设于位于最顶端的所述支撑组件上;
两个稳定机构,两个所述稳定机构均设于所述安装箱上,两个所述稳定机构对称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用临时照明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支撑组件均包括有立管和螺杆,所述螺杆焊接在所述立管的顶端,所述立管的底端内壁上开设有内螺纹,相邻的两个所述支撑组件中的螺杆与上方的立管的底端内壁螺纹连接,多个所述支撑组件中,位于最下方的立管的底端内壁与所述固定螺柱螺纹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用临时照明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组件包括有安装板、螺纹套筒、L型板、照明灯、角度调节机构和转动机构,所述安装板设于最上方的所述支撑组件的上方,所述螺纹套筒焊接在所述安装板的底部,所述螺纹套筒与最上方的所述支撑组件中的所述螺杆螺纹连接,所述L型板设于所述安装板的上方,所述照明灯设于所述L型板的一侧,所述角度调节机构设于所述L型板和所述照明灯上,所述转动机构设于所述安装板和所述L型板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建筑用临时照明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角度调节机构包括有U型支架和电动伸缩杆,所述U型支架铰接在所述照明灯的壳体的两侧,所述U型支架通过螺栓固定安装在所述L型板的一侧,所述电动伸缩杆铰接在所述L型板的顶部,且所述电动伸缩杆的输出杆与所述照明灯的壳体相铰接。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建筑用临时照明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机构包括有转轴、电机和两个齿轮,所述转轴固定安装在所述L型板的底部,所述安装板顶部固定安装有轴承座,所述转轴与所述轴承座转动连接,所述电机固定安装在所述安装板的底部,两个所述齿轮分别固定套设在所述转轴和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上,两个所述齿轮相啮合。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用临时照明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箱内固定安装有两个隔板,两个所述隔板将安装箱内分割成三个放置室,其中一个所述放置室内固定安装有蓄电池。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用临时照明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稳定机构包括有稳定板、两个连接块、安装座和丝杆,所述稳定板设于所述安装箱的一侧,两个所述连接块均固定安装在所述稳定板的一边,两个所述连接块均与所述安装箱的底部相铰接,所述安装座固定安装在所述安装箱的顶部,所述丝杆螺纹安装在所述安装座上,所述稳定板上开设有螺纹孔,所述螺纹孔与所述丝杆相适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