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抗洪救灾无人驾驶船舶,包括船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船体(1)顶部的四周均栓接有支撑杆(2),所述支撑杆(2)的顶部栓接有顶棚(3),所述顶棚(3)顶部的中心处栓接有雷达电线(4),所述船体(1)底部的左侧嵌设有控制箱(5),所述控制箱(5)内腔的顶部横向栓接有第一支撑板(6),所述控制箱(5)内腔的底部横向栓接有第二支撑板(7),所述控制箱(5)的内腔设置有升降机构(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抗洪救灾无人驾驶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机构(9)包括步进电机(91)、主动齿轮(92)、从动齿轮(93)、螺纹杆(94)、顶杆(95)、第一移动板(96)、第二移动板(97)和水下成像仪(98),所述控制箱(5)内腔顶部的中心处栓接有步进电机(91),所述步进电机(91)的输出轴贯穿第一支撑板(6)并栓接有主动齿轮(92),所述主动齿轮(92)的两侧均啮合有从动齿轮(93),所述第二支撑板(7)相向一侧的两侧均嵌设有轴承,且轴承的内腔转动连接有螺纹杆(94),所述螺纹杆(94)表面的顶部与从动齿轮(93)的内腔栓接,所述控制箱(5)内腔的顶部滑动连接有第一移动板(96),所述第一移动板(96)顶部的两侧均嵌设有螺纹套,且螺纹套的内腔与螺纹杆(94)的表面螺纹连接,所述第一移动板(96)底部的四周均栓接有顶杆(95),所述顶杆(95)远离第一移动板(96)的一侧贯穿第二支撑板(7)并栓接有第二移动板(97),所述第二移动板(97)底部的中心处栓接有连接杆,且连接杆远离第二移动板(97)的一侧栓接有水下成像仪(98)。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抗洪救灾无人驾驶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移动板(97)底部的两侧均栓接有弹簧(8),所述弹簧(8)的底部与控制箱(5)内腔的底部栓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抗洪救灾无人驾驶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箱(5)内腔两侧的顶部均开设有第一滑槽(10),所述第一滑槽(10)的内腔滑动连接有与第一移动板(96)配合使用的第一滑块(1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抗洪救灾无人驾驶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箱(5)内腔两侧的底部均开设有第二滑槽(12),所述第二滑槽(12)的内腔滑动连接有与第二移动板(97)配合使用的第二滑块(13)。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抗洪救灾无人驾驶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船体(1)的正面和背面均栓接有固定座,且固定座的内腔系设有充气气囊(14)。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抗洪救灾无人驾驶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2)的顶部栓接有挂钩,且挂钩的表面套设有救生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