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充电枪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手持杆(1),所述手持杆(1)的侧端固定连接有枪头(2),所述枪头(2)的一侧设置有充电头(6);
伸缩机构,所述伸缩机构分别与枪头(2)和充电头(6)连接,所述伸缩机构包括气缸槽(8)和气缸(7),所述气缸槽(8)开设于枪头(2)的侧端,所述气缸(7)固定连接于气缸槽(8)的侧壁,所述充电头(6)与气缸(7)的细杆固定;
两组固定机构,两组所述固定机构均与枪头(2)连接以实现枪头(2)的固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充电枪装置,其特征在于:每组所述固定机构均包括丝杆槽(9)、丝杆(10)、挤压板(11)、电机(14)、两个丝杆螺母(12)和两个支杆(13),所述丝杆槽(9)开设于枪头(2)的侧端,所述电机(14)固定连接于丝杆槽(9)的侧壁,所述丝杆(10)固定连接于电机(14)的输出端,两个所述丝杆螺母(12)均螺纹连接于丝杆(10)的圆周表面,两个所述支杆(13)分别活动铰接于两个丝杆螺母(12)的侧端,所述挤压板(11)活动铰接于两个支杆(13)的侧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充电枪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丝杆槽(9)的上下内壁均开设有限位槽,两个所述丝杆螺母(12)的上下两端均固定连接有限位块,四个所述限位块分别滑动连接于两个限位槽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充电枪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杆(1)的下端连接有电线(3),且电线(3)的侧端与充电头(6)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充电枪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枪头(2)的侧端连接有开关A(4),所述开关A(4)和气缸(7)之间电性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充电枪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枪头(2)的侧端设置有开关B(5),所述开关B(5)和两个电机(14)之间电性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