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装配式建筑用钢结构抗震防倾覆装置,包括上下平行设置的第一方钢柱和第二方钢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方钢柱和第二方钢柱之间设置有可拆卸的水平抗震机构、竖直抗震机构和防倾覆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装配式建筑用钢结构抗震防倾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抗震机构包括套设在第一方钢柱和第二方钢柱表面两侧的方管套,上方两个所述方管套的下面以及下方两个所述方管套的上面均设置有一体成型的耳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装配式建筑用钢结构抗震防倾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抗震机构还包括第一转动杆和第二转动杆;所述第一转动杆的两端分别与左上方所述方管套的耳座和右下方所述方管套的耳座转动铰接;所述第二转动杆的两端分别与右上方所述方管套的耳座和左下方所述方管套的耳座转动铰接;
所述第一转动杆和第二转动杆的中部通过销轴转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装配式建筑用钢结构抗震防倾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方钢柱和第二方钢柱的两侧均设置有限位挡板;所述限位挡板与方管套之间均设置有第一抗震弹簧;
所述方管套的内侧前后设置有第一导向凸块;所述第一方钢柱和第二方钢柱与第一导向凸块对应的位置上分别设置有第一导向凹槽;四个所述方管套通过第一导向凸块和第一导向凹槽分别与第一方钢柱和第二方钢柱滑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装配式建筑用钢结构抗震防倾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抗震机构设置有两个,分别位于第一方钢柱和第二方钢柱之间的两侧;
所述竖直抗震机构包括伸缩杆以及与伸缩杆滑动连接的套筒;所述套筒和伸缩杆与第一方钢柱和第二方钢柱垂直设置;所述套筒远离伸缩杆的一端以及所述伸缩杆远离套筒的一端分别与第二方钢柱和第一方钢柱可拆卸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装配式建筑用钢结构抗震防倾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倾覆机构设置有两个,分别位于第一方钢柱和第二方钢柱之间的两侧;
所述防倾覆机构包括分别与第一方钢柱和第二方钢柱连接的第一钢筋和第二钢筋;还包括位于第一钢筋和第二钢筋之间,与第一钢筋和第二钢筋连接的螺纹张紧连接框架;通过所述螺纹张紧连接框架可以调节第一钢筋和第二钢筋的松紧。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装配式建筑用钢结构抗震防倾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杆与套筒滑动连接的一端侧面设置有突出于伸缩杆侧面的第二导向块;所述套筒内开设有与第二导向块对应设置的第二导向槽;
所述套筒的内侧底部设置有隔振器。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装配式建筑用钢结构抗震防倾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杆与第一方钢柱连接的一端以及所述套筒与第二方钢柱连接的一端均设置有连接部;
所述连接部分别与套筒和伸缩杆连接处均设置有加强筋;
所述连接部与第一方钢柱和第二方钢柱通过紧固螺栓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