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房屋建筑用手推车,包括车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1)下方转动连接有移动轮(2),所述车体(1)一侧固定连接有推动把手(3),所述车体(1)下方固定连接有支架(4),所述支架(4)下端转动连接有杠杆(5),所述杠杆(5)一端固定连接有敲击锤(6),所述杠杆(5)远离敲击锤(6)的一端设有驱动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房屋建筑用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包括固定连接在车体(1)下方的安装架(7),所述安装架(7)上转动连接有驱动轴(8),所述驱动轴(8)位于杠杆(5)远离敲击锤(6)的一侧,所述驱动轴(8)上固定连接有抵杆(9),所述杠杆(5)远离敲击锤(6)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复位弹簧(10),所述复位弹簧(10)远离杠杆(5)的一端固定连接在车体(1)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房屋建筑用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动把手(3)下方设有驱动把手(11),所述驱动把手(11)固定连接有传动轴(12),所述传动轴(12)转动连接在车体(1)下方,所述传动轴(12)与驱动轴(8)之间设有传动机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房屋建筑用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包括两个相互啮合的锥齿轮(13),两个所述锥齿轮(13)分别固定连接在驱动轴(8)和传动轴(12)的相邻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房屋建筑用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1)远离推动把手(3)的一侧设有开口,所述车体(1)位于开口内铰接有挡板(14),所述挡板(14)上方设有固定机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房屋建筑用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机构包括固定连接在车体(1)上方的安装块(15),所述安装块(15)上转动连接有固定轴(16),所述固定轴(16)上固定连接有L形固定杆(17)。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房屋建筑用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机构设有两个,两个所述固定机构分别位于挡板(14)上方两侧。